申请人请勿填写此栏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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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请勿填写此栏批次顺序号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实物保障口货币保障口放弃保障口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社区:区街道(镇)居委会户籍所在地地址:路(街、里、巷)号(幢)室实际居住地社区:区街道(镇)居委会实际居住地地址:路(街、里、巷)号(幢)室住宅电话:单位电话:移动电话:实际居住地邮编:(本表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空白处应用斜线画去。)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特别告知1、申请人对所填报的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时候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瞒报、故意隐瞒的情形,将被取消申请家庭的承租资格,依法处罚并收回所承租房屋,且申请家庭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2、2、其他共同申请人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申请,将可能导致申请家庭承租资格的丧失。3、申请期间所填报的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受理申请的街道办申报,未及时申报的将可能导致申请资格的丧失或影响选房、租赁手续办理。4、取得承租资格的申请家庭,除有特别申请外,均将以申请人作为租赁合同的签订主体。5、表格请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工整填写,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空白处应用斜线划去。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所附资料系复印件的应经申请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请使用A4纸。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而影响承租资格取得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6、有
3、关保障性租赁房(实物保障)申请咨询请致电968383,或前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窗口;有关廉租住房租金补助(货币保障)申请致电咨询2859249,或前往湖滨中路520号档案综合大楼1716室咨询。7、特别提示:(1)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厦门日报及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O等载体进行资格公示及发布选房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安排等讯息及通知。申请人对此通知方式已经充分知悉并确认该等通知方式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如因申请人未及时查看有关载体而导致超过相关手续办理时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需由法定代理人共同填写并签字确认。以上内容巳
4、阅知。申请家庭成员签名(须本人签字):1申请人:2共同申请人:3共同申请人:4共同申请人:5共同申请人:6共同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就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事项作出如下承诺:一、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实申报申请及轮侯期间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的变化情况。二、获得批准承租保障性租赁房时,将按规定退出已承租或购买的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住房或退还已领取的拆迁公有住房货币安置补偿金。三、同意资格审核部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及核对申请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同意拥有信息、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四、同意资格审核部门将申请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
5、等信息按规定进行公不O承诺人(须本人签字):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一、申请人应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拒绝提供的,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二、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三、申请人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主动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变更。四、申请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受理单位告知后仍不提供的,以申请表填写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为送达地址。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一)申请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二)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三)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四)申请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六、因申请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未及时变更、申请人本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筌收,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请人提供的送达信息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电话(移动电话):其他联系方式:本人已经阅读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申请人签名、盖章(捺印)年月日(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和户籍、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填写)序号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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