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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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创新发展4第三章企业培育6第四章融合发展8第五章产业集群9第六章环境营造10第七章应用场景12第八章开放合作14第九章支撑保障16第十章附则19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形成适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发展的产业环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
2、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本条例所称未来产业,是指由重大科技创新驱动,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对经济社会具有支撑引领作用,当前处于萌芽或产业化初期的前瞻性新兴产业。第三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应当遵循自立自强、开放合作、优化生态、融合渗透、集群发展的原则。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发挥引领经济发展作用。第五条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市科技创新部门分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主
3、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协调、督促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统计、城管和综合执法、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中小企业服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以及市网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第六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应当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市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第七条
4、市统计部门、市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制定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有序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工作。市统计部门、市产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面向未来产业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测和分析体系。第八条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基金会、新型智库、质量基础设施等组织和个人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活动。第二章创新发展第九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基础研究,承担和参与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学科理论与前沿技术的突破和创新。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5、应当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基础研究重大任务形成机制,加强基础研究项目部署和资金支持,支持新型基础研究机构设立。第十条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牵头或者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建设,创新国际大科学计划发起、运营和管理机制。第十一条市科技创新部门应当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环节,建立以市场需求为主导、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构建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全周期的政策支持体系。第十二条支持战
6、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特色实验基地、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第十三条鼓励采取多种方式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型研发机构,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共性技术攻关、研发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培育等一体化服务能力。第十四条鼓励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共享,强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科学运营管理,完善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第十五条支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产学研合作,通过成立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创新组
7、织模式,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第十六条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质量认证、评估认证、人才培训、咨询诊断、数据管理等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为企业创新提供服务的能力。第十七条市科技创新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离岗创业、在职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设立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交易代理、价值评估、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全方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8、门应当遵循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的扶持。第十八条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根据国家集中采购目录的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需要,可以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产品和服务项目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首购。第十九条支持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要,创新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模式及技术交易市场运营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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