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认领及人员走失工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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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物认领及人员走失工作指引1 目的为了加强对遗失物品、失物认领及人员走失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特制定本指引。2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展会期间对遗失物品、失物认领及人员走失的管理。3 权责保卫部负责本指引的执行。4 内容4.1 失物认领处地点:XX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保卫部办公室4.2 失物认领处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004.3登记管理:4 .3.1失物认领登记表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贴好编号,以便查找。5 .3.2填写失物认领登记表时应仔细查看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防冒领、误
2、领和重领。4.4失物认领流程4.4.1拾物接收(1)拾到失物的展馆工作人员或参展商、参观者将失物交至办公室,保卫部值班人员协助其填写登记表,并由当班领班进行确认签字。(2)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拾物做好图片留存记录。(3)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员进行存放。(4)由值班人员将拾物信息进行统计后,交由展务客服员,由客服员对其进行广播寻找失主。4. 4.2失物储存:(1)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不得私自扣留遗失物品,以免给认领工作带来不便。(2)收取的物品不能随意摆弄和使用,须保持原貌;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上报;对于已损坏的物品需特
3、殊标注,以免造成误会,否则将自行承担责任。(3)违禁物品、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作好记录后转交公安机关。(4)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责任。(5)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4.4.3失物认领当保卫部办公室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符后,需让领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认领手续,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原物归还失主,失主在确认物品无损坏后填写失物领取表即可。4.5人员走失工作流程4.5.1各展会期间各展厅的安保人员负责展厅巡查工作,如发现因展会期间人流量大而造成的人员走失现象,应及时向当班领班汇报。4.5.2由当班领班调查并记录走失人员的姓名、年龄及特征,并及时请展务部客服员对其进行广播,寻找走失人员。4.5.3如走失人员在广播后仍未能找到,当班领班则应建议走失人员的亲属及朋友及时报案寻找走失人员,如有需要则为其联系附近派出所进行报案。5记录表单失物认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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