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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平铁工函2019339号关于重新修订福平铁路工程线行车及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平铁路各施工、监理单位:按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工管调2019032号)文件及集团公司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公司研究,现重新修订福平铁路工程线行车及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抄送:集团公司建设部,公司安质部、物设部、工管部、福平指挥部。抄送:集团公司建设部,公司安质部、物设部、工管部、福平指挥部。福平铁路工程线行车及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1条为明确福平铁路工程线行车与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工程线行车和参建单位权限及其责任,建
2、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统筹兼顾工程线行车与施工,充分发挥工程线的行车效率,保证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依据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发12016)302号)和行车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结合福平铁路特点制定。第3条本办法所指工程线,是指福平铁路按施工图设计铺轨后正式交付运营前,因架梁、铺轨、运料、电气化等工程施工需要,自轮运转设备、铺架机械、运料车辆走行的线路和临时便线。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比照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发(2016)302号)文执行,
3、各施工项目、内容符合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范畴的,均应提报施工计划,做到规范管理,统一指挥,确保福平铁路施工及运输安全。二、工程线行车管理第4条工程线的行车指挥原则1 .工程线行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2 .在确保工程线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现场施工管理、有利于各项施工进度的提高、有利于联调联试行车安全的平稳过渡原则,工程线行车管理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全线贯通、各站开站前,工程线行车管理实行公司、行车调度所、车站三级管理。第二阶段,在全线贯通、各站开站至开始联调联试期间,工程线行车管理实行公司、车站二级管理。3 .从发文之日起至另有通知时止,工程线行车管
4、理按第一阶段三级管理模式进行,实行第二阶段二级管理模式由公司适时另文通知。4 5条运输组织1 .福平铁路正式运营前,公司成立施工运输协调小组,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工管部、物设部、安质部负责人及指挥部指挥长、各标段施工单位分管生产副经理、监理单位总监担任。下设工程线行车管理办公室。公司施工运输协调小组:负责铺架施工单位工程线运输组织、行车管理办法及巡查养护标准的审查、批准,协调和解决各施工单位施工与工程线运输上的矛盾和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程安全有序的开展。工管部为施工运输协调小组牵头部门。2.运输组织机构工程线行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行车办),设在公司现场指挥部,行车办设主任一名。由指
5、挥部指派专人担任行车办主任,统一协调、管理工程线各项施工、行车事宜。(1)第一阶段,行车三级管理行车办代表公司负责行车组织计划及施工计划核查监督,具有计划审批优先权,统一协调以提高工程线的使用效率,按期安全的完成铺架和电气化接触网及线下各专业的施工任务。福平铁路各标施工单位相应成立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施工办”),由局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本标段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及计划提报,统一管理。其中福平铁路铺架单位在施工办下设行车调度所。行车调度所由行车调度室、机务室组成。行车调度室设行车调度员和施工调度员,负责审批本行车组织责任区段施工计划和工程列车运行计划,并负责传达计划申报单位,同时上报
6、公司行车办核备。行车调度所对本行车组织责任区段行车及施工安全负责。机务室负责本标段机车、车辆运用,对运行状态及检修负责行车调度所在本行车组织责任区段管内各站(所)配备熟悉行车业务的车站站长1名,值班员1-2名,调车员、扳道员若干名,按照批准的行车计划及施工计划,负责车站行车组织指挥管理,调车计划安排和指挥工作,配备相关行车调度电话(可使用无线电话)、具备上互联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带无线网卡)、打印机(传真机)。各站值班员负责本站站内调车作业的组织安排工作,监督车站停留车辆采取防溜措施,并将列车到发、车辆停留及施工登销情况及时向行车调度员汇报。行车调度所职能、人员、分工在本标段工程线运输行车管理
7、办法中明确,运输组织人员(如:值班员、调车组及扳道员、机务司机、车辆检修员、检车员等)必须选派具有相应资质,责任心强,有行车组织工作经验,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并将各站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到行车办备案。(2)第二阶段,行车二级管理工程线行车工作实行公司行车办、车站(所)二级管理。行车办设主任一人,行车调度员、施工调度员各两人组成,由铺架单位原行车调度室行车调度员及施工调度员担任,既将第一阶段标段行车调度室职责统一归属在公司行车办,由行车办直管车站(所),统一协调、管理工程线各项施工、行车事宜。行车办代表公司负责行车组织计划及施工计划审批。第6条工程线行车及线路巡养安全责任区段划分工程线行车及
8、线路巡养安全责任区以铺架单位施工标段里程来划分,各标段要加强工程线路的巡查、养护,确保线路设备状态及轨道几何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确保工程线行车安全。第7条行车调度指挥1行车调度按行车管理第一、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由铺架标行车调度所行车调度员统一指挥,第二阶段由行车办行车调度员指挥统一指挥,行车调度员(以下简称行调)实行24小时工作二班制。2,行调与车站站长(值班员)行车管理责任划分:(1)基地作业场由铺架标段负责,基地作业场前方站、站与站、前方站工地的行车管理工作由行调统一指挥,各站及时按行调行车计划要求办理行车组织指挥业务。(2)当工程列车运行工地位于两标段同一区间时,前方站要与相邻标段前方
9、站联系,经相邻标段前方站同意后并明确作业地点,划出安全禁区,做好施工防护,确保行车安全。前方站工地的行车工作由前方站值班员负责。第8条列车运行图1 .铺架单位根据铺架工程量,作业场前方站间开行工程路用列车对数铺划列车运行图,列车运行图报公司行车办备案。2 .焊轨车组:根据焊轨队提报的次日施工计划,在保证轨料列车开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天窗时间或封锁线路、区间以保证焊轨需要的时间。3 .电气化施工及线下其他单位需在已形成的轨道行车区段施工时,必须按既有线施工办理,影响行车的施工计划必须纳入行车调度所(行车办)办统一管理,并由行车调度所(行车办)审批后下达施工日班计划。第9条行车闭塞法1全线(区段
10、)均采用电话(电台)闭塞,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和路局行规有关规定执行,列车占用区间的凭证为路票,各站值班员在填写路票时,需在路票车次前以红笔标注“左”或“右”,以示列车运行线路。因施工等情况需封锁、开通区间,由行调下令,路用列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区间。2 .工程列车运行,无论双线区间线路是否贯通,工程线列车运行均按电话闭塞行车,工程列车运行应严格按调度下达的命令执行。工程车辆要进入未开通区间的线路,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3 .调度命令由行调下达到各车站及施工办,由各施工办下达到执行单位,并由各执行单位传达到运行列车负责人、运转车长、司机。调度命令必须注明行车路径写清楚详细里程,不得以桥梁墩号、
11、隧道名称等代替。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通知施工负责人、工地防护员。4 .车站道岔及股道编号均按设计图纸上的编号管理,临时线路、道岔按临时设计图纸上的编号进行管理。车站、区间线路设备变化时及时修改车站、区间线路平面图。5 .新线正式信号(含运转室)在正式联调联试之前不启用,均处于关闭状态。联调联试及以后新线正式信号的启用,以行调命令为准,否则,均视为无效信号,不另设信号无效标。6 10条日班计划编制及下达1 .计划分为施工计划及行车计划两类提报,所有工程列车、轨道车等自轮运转设备占用工程线(含站线)及其设备的施工纳入行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其他的施工列入施工计划,计划下达在车站运统-46登记后作为上
12、道施工的凭证。施工及行车计划审批按行车管理阶段,第一阶段施工及行车计划报施工所辖区段铺架单位行车调度所(含电子版EXCE1)审批,并将加盖公章文字版传真到公司行车办核备。第二阶段报公司行车办审批。2 .计划按提报时段分为周计划和日计划。周计划以每周日18:0至下周日18:00为一周期,各施工单位在每周五9:00前将周计划报到行车调度所(行车办),以便提前统筹规划。日班计划在周计划的基础上,时间以当日18:00分至次日18:00分为一天,各施工单位每日9:00前,按福平铁路施工日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福平铁路施工行车日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的格式书面加盖公章一式二份(自留一份,含电子版EXCE
13、1),报行车调度所(行车办)。3 .计划审批第一阶段行车调度所施工调度根据各施工单位提报的次日前方铺架用料、用车计划,线路施工与轨道车运用等情况,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后按福平铁路(月日)施工日计划及福平铁路施工(月日)行车日计划(见附件3)汇总编制次日日班计划,在12:00点前将审批汇总的次日计划(含电子版EXCE1),下达给各车站及各标段施工办报公司行车办核备,并由行车办在公司即时通网上公布。同时填报前日福平铁路日施工、行车计划兑现情况表(附件4),作为计划兑现考核依据。第二阶段施工及行车计划由行车办负责审批,由标段施工调度按标段管辖审批施工及行车计划,由行车办下达给各车站及各标段施工办,并在
14、公司即时通网上公布。4.各站、施工办接到审批下达的日班计划后,应合理组织,围绕日班计划进行作业,以确保日班计划的兑现。若因施工需要或计划变更应及时通报行调,经行调批准调整后方可实施。对无计划施工或不按计划施工,故意拖延施工天窗的施工单位,纳入福平公司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考核。第口条列车编组计划1作业场站开往前方站的工程路用列车,按现场作业要求进行编组。2,铺架前方返回的工程路用列车,编组不作要求。第12条列车牵引定数及换长福平铁路限制坡度福州至福州南20%。、福州南至平潭13%;铁路限制坡度13%o,东风4型内燃机车1700吨。列车换长为55.Oo第13条线路容许速度和列车运行速度的规定1 .工程
15、线的容许速度不得超过以下速度规定,具体区段划分和相应的速度由铺架单位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线路质量状态提出。线路容许速度原则上规定如下:铺轨基地至工地速度根据工程线路质量决定:新铺线路整道后,工程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经补硅大机均匀捣固一遍后,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kmh;经大机均匀捣固二遍后,运行速度不得超过45kmh;经大机捣固三遍后,运行速度不得超过60kmh;工程线(含无硅轨道)各种车辆最大运行速度不得大于60kmho2 .工程列车(含电气化施工作业车、架线车等)运行速度不得超过线路的容许速度。工程列车运行速度的其他规定如下:列车进、出车站的速度不得超过15kmh;列车推进运行和列车退行时,速度不得超过15kmh;运送轨排、桥梁等的列车(车列),速度不得超过45kmh;其它工程列车(车列),速度不得超过60kmh;因施工、列车编组或其它原因需影响列车正常运行速度时,由要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行车办批准后,根据其行调发布的命令执行。3、铺架线路施工单位必须在下行线路左侧设置临时公里标和半公里标,各限速区段插设移动减速信号牌,标明限制列车的速度,各单位司乘人员严格按规定速度行车,严禁超速运行。第14条车站行车工作1各站应按标准化作业,接发列车、调车等作业中要认真执行“联系、确认、监督、检查”四项行车基本制度,严禁简化作业程序和臆测行车,确保车站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