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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龙岩市房屋市政小散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指引(试行)1总贝IJ1.0.1为有效指导房屋市政小散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指引。1.0.2本指引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参考使用。1.0.3各责任主体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基本技术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各责任主体施工安全管理2.1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1 .1.1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并依法依规将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2 .12依法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 .1.
2、3应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符合技术要求。4 .1.4应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设施的分布情况,对地下管线、设施,周边建(构)筑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5 .1.5应督促承包房屋市政小散工程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6 .1.6应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7 .1.7应依法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2.2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2.2.1 1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2.2 施工作业方案、安全
3、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应当按规定完成编制、审核手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2.2.3 施工或作业前,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应急措施。2.2.4 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在现场检查,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2.2.5 安全防护用品应符合规范标准,并配置、发放到位;应督促进入现场及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2.2.6 施工机具、临时用电、临边及洞口防护
4、、作业平台、登高设施、吊具、索具等应经验收合格;消防设施应按要求配置并按规定验收。2.2.7 地铁隧道、油气管线、综合管廊、电力管线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应落实到位。2.2.8 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2.2.9 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档案应齐全;大型设备的相关证书、档案资料应齐全有效。22.10涉及危大工程的:(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若无委托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审核确认。(2)符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情形的,施工单
5、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2.3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2.3.1监理单位应建立并落实各项监理制度。2.3.2监理人员应到岗履职。2.3.3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管理人员资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进行审查。2.3.4应对施工单位的各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2.3.5应对重要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工序实施旁站监理。2.3.6应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跟踪落实,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必要时向有关纳管单位报告。3安全生产基本技术要
6、求安全生产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T3-17,各责任主体应按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4常用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4.0.1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及其他相关文件。4.0.2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中存在危大工程时,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4.0.3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中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建设部令第166号)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监督管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应按相关规范、规程执行。常用建筑机械的相关规范、规程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I60)、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等。其他施工机械应参照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规程执行。4.0.4房屋市政小散工程高处作业应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
8、全技术规范(JGJ80)及其他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4.0.5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临时用电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落实安全防护措施。4.0.6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使用脚手架作为安全防护措施的,脚手架的搭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常用的脚手架相关规范有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I30)、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I66)、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等。4.0.7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使用施工模板的,应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I62)等规范要求执行。4.
9、0.8施工现场的消防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要求执行。4.0.9基坑开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应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I2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要求执行。4.0.10常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应分别按安全网(GB5725),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坠落防护安全带(GB6095)标准执行。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应按标准、规范执行。4. 0.11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临时建筑物的搭设和使用,应按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
10、T188)执行。临时板房不得超过两层。4.0.12文明施工管理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文明施工管理还应按各级政府部门的最新管理要求及时落实相关措施。4.0.1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执行。以上文件未涵盖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参照其他行业安全管理文件要求执行。4.0.14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工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要求,请按相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等执行。本指引与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为准。附件:3-1.通用安全技术要求3
11、-2.高处作业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3.安全防护用品技术要求3-4.洞口临边防护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5.施工临时用电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6.施工机具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7.基坑、沟槽工程施工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8.脚手架施工作业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9.模板支架施工作业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0.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1,电、气焊(割)作业(动火作业)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2.起重吊装作业施工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3.施工现场消防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4.高处坠落风险防范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5.触电风险防范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6.物体打击风险防范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7.坍塌风险防范
12、基本安全技术要求3-18.人工拆除施工基本安全技术要求通用安全技术要求1 .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制度。2 .应在作业现场明显位置张贴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安全警示牌。3 .应配合检查,主动出示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4 .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管。5 .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涉及粉尘、噪声等作业环境应佩戴护目镜和耳塞,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6 .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7 .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要求。高处作业基本安全技术要求1 .高处作业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管。2 .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
13、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粉尘、噪声等作业环境应佩戴护目镜和耳塞,使用的工具应有防坠落措施,用完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3 .作业平台、作业梯应平稳固定,四脚梯、人字梯应有防滑动的措施,并有监护人员。4 .高处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度不宜大于5m,高宽比不应大于2:1。落地式操作平台高度不应大于1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o操作平台应设防护栏杆,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5 .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应有可靠的防坠落安全绳悬挂点。6 .高处吊绳作业,必须采用操作绳、安全绳双绳作业,且操作绳、安全绳必须扎紧系牢,绳子下端必须接触地面。7 .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设施,需经安全管
14、理人员、使用班组人员逐一检查、验收合格,每次作业前应再次8 .高处作业地面危险区域应设置警戒,并安排专人监护,同一垂直作业面内不得交叉作业。9 .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10 .高处作业还应满足: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作业;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子踏步不得缺失;脚手架操作层严禁架设梯子作业;在轻质型材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安全防护用品技术要求1安全网应符合以下规定:(1)安全网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规定。安全网应有产品合格证明。
15、(2)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IOCnIX1OCnI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3)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11 .安全帽应符合以下规定:(1)施工方应统一采购并及时发放合格的安全帽,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帽应及时更换。(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3)安全帽应正确使用,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12 .安全带应符合以下规定:(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坠落防护安全带GB6095标准,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安全带有效期一般为35年,使用2年后应做批量抽验。(2)安全带应做到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3)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4)班前应仔细检查安全带有无破损。13 .绝缘鞋应符合以下规定:(1)工人在带电的工作场所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绝缘鞋应符合足部防护安全鞋GB21148标准,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2)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