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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3年健第()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国天健宇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北京同仁医院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医院类(三级甲等医院)座落位置分别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号医院面积:33.6万平方米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
2、合同双方及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甲方工作人员及就诊患者,本物业的合同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第三条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卫生保洁(包含打蜡、绿化、垃圾清运、消杀)、工程运维、电梯司梯、物流运送第四条物业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一)保洁服务(包含打蜡、绿化、垃圾清运、消杀)1、负责所管辖区(医疗综合楼、感染楼、动物实验楼及外围服务范围内的清洁、消毒工作,建筑面积152023f)全部楼宇室内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工作,室外道路清扫及标示牌、台面等外围环境表面卫生清洁,所辖区生活垃圾、可回收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的清运工作。2、负责辖区内楼宇内各种材质地面清洁养护,包括PV
3、C地面清洗、抛光、打蜡,石材地面清洗、翻新、结晶养护,电梯地面及地面标识的打蜡、保养等。(石材养护一年不少于两次,打蜡保养一季度不少于一次)3、负责所管辖公区自助设备设施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设备:共享售卖机、挂号机、导诊机等)。4、负责所管辖区域内所有雨搭、车库出入口玻璃表面进行定期清洁,必要时,可使用升降机,确保使用安全。5、卫生保洁服务中各类设备、消耗品、防滑地垫、防撞条等由报价人承担,医院不再额外支付费用。6、负责协助处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及重大活动的保障。7、参与所管辖区域水、电、空调节能管理,工作中注重节约用水、节约用电、随手关窗等。8、协助医院开展后勤信
4、息化建设,配合使用信息化软件,从而更好的提升服务质量。9、负责全院区有害生物防制,即全院区楼宇室内、外围、重点场所、机房、地下空间等全区域的螳螂、蚊蝇及老鼠等消杀灭虫工作。10、按照街道(社区)“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和要求,护栏外部门保洁卫生服务工作(如:冬季铲冰扫雪、夏季防汛等工作)。(二)工程运行及维修服务1、热交换系统及供暖系统。2、给排水系统(水箱、水泵、水龙头、淋浴器、脚踏阀、管道、截门等)。3、弱电维修(电话、视频会议、门禁、网络)。4、综合维修(电气焊、门窗、办公家具、候诊椅、医用床、锁具、土木、泥瓦、油漆等)。5、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管理。6、低压电器维修(低压配电柜、楼宇配
5、电箱、照明系统、插头、插座等)。7、液氧气体末端维修(氧气、真空负压、医用空气)。8、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包括中央空调冷水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集中送风系统(风机盘管、送风末端、新风机组、排风系统)、制冷设备(分体空调、冰箱、冷库)、洁净空调系统。9、其它工作(零小搬家、杂活队、配合施工方、维保方进行维修施工等)。材料及维修费设备设施的中大修及单件、单次材料费800.00元以上的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汇编明细,甲方经乙方审定后由甲方支付(特殊事件的处置可先安排抢修,后补报手续);工程零小维修配件、耗材、工具等单价在800.00元以下(含800.00元)的由乙方承担。(三)司梯综合服务1、司梯员为
6、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提供工作时段的服务(部分岗位为24小时服务)。2、负责安排在电梯使用高峰期一层的导梯服务,并安排扶梯引导。3、负责按医院主管部门指令,合理安排各部电梯运行时间及人员排班。4、特殊情况安排专梯司梯员服务。5、负责所辖区域内电梯故障的紧急报修,听从专业维保人员指令安抚疏导乘客。6、负责日常电梯轿厢和扶梯通路内外保洁维护及运行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7、负责乘坐电梯客人去向的报站。(四)物流运送服务主要职责是:住院患者的院内、外陪检;标本取送;医疗单据传送;取送药品及配液;医疗器械借取;带领新病人入病房。第三章委托服务期限第五条委托服务期限1、委托服务期限:为1年,物业服务合同年签。
7、2、合同期自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定期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有权调查乙方各项服务收费的合理性,对影响医院利益的物价和服务项目提出修改建议;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对乙方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年底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或者成本明显高于本行业内可比机构绩效指标,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3、有权要求乙方对于国家明令持证上岗的相关专业岗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4、有
8、权对乙方岗位编制进行考核。如发现缺岗情况属实,可据情况按缺岗岗位费用的1至2倍给予罚款;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医用氧气站,属于安全性、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业务,甲方有权将医用氧气站的运行维保业务委托给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乙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合同中扣减。6、委托乙方对院区内出租业户就安全消防、工程施工、清洁维护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对违反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双方达成共识公约的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止并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逾期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用房(办公室、工具存放处、库房、部分员工宿舍等),应具备基本办公条件;8、甲方在
9、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技术资料、设施设备检验合格证等);9、甲方对物业管理范围内新增加设施设备,应甲方要求进行维保时,应承担乙方增加或超出维保期而产生的维保费用;10、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11、按时于每月最后一周内向乙方拨付下月的物业管理费(当月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经乙方同意可从下月物业管理费用中扣除)。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每日按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12、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13、支持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4、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七条乙方的权
10、利义务乙方设置总体项目负责人一名高波(电话:)负责与甲方就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项目的总体事务进行协调沟通。如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在甲方未批准的情况下更换项目负责人。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查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违反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尤其不得损害医院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3、及时向甲方和物业
11、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4、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专项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有权依照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取外包方式将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委托第三方管理(受委托第三方必须符合工作所需的各项资质条件),并承担甲方物业委托管理工作的完全责任人义务和责任。但不得将甲方委托管理事项整体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由甲方委托非乙方外的第三方负责维保的设备、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7、乙方保证所招聘的物业人员符合甲方的要求,不得有
12、任何违法记录。工程人员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辅医必须经过双方培训,特殊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8.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保证岗位人员上岗资质符合国家相应要求。乙方负责与物业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和本合同条款所约定的内容支付员工工资,保证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乙方与员工或第三方发生的各类纠纷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乙方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随时提出更换要求:(1)不符合聘用条件者。(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者。(3)工作失职、失误,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
13、失者。(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10、乙方派驻医院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因工作要求需取得上岗证书及复试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12、建立本物业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对各项工作做好记录,必要时留存影像证据;13、开展有效的文化活动和便利服务工作;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所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财产;15、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五章物业服务质量第八条总体目标在管理合同期内,医院物业工作
14、以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为基础,确保医院后勤服务支持系统的高效运转,促进同仁医院东、西、南区“文明、舒适、优美、安全”的医院建设。第九条总体质量要求依照合同约定的物业项目及标准开展工作,严格按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执行。分项服务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并有具体的管理措施,整体项目档次定位合理,要与物业本身档次相匹配。第十条分项指标各项指标由医院总务处定期评测,详见附件3、41、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率95%以上:2、院区无责任性火灾、刑事和严重交通事故,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97%。甲方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
15、订安全责任书;3、院区内卫生达标率96%:4、房屋、设备维修及时率达98%;5、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合格率95%;6、医院对物业管理满意率90%以上;7、制度履行率96%;8、医院对物业重点管理项目抽检合格率每3个月92%。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1、本合同的物业服务费为9元/年(大写:贰仟叁佰柒拾柒万肆仟肆佰肆拾柒元贰角捌分),服务人员共382名。详见附件1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交通知书、附件2岗位编制及费用表。2、管理服务费根据东、西、南区所需岗位人员等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测算,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执行。3、物业人员工资、五险、法定及节假日加班和替班、夜班补助、住房公积金、特殊岗位补贴、福利费(含体检费)、仪器设备费、培训费、上缴税金、管理费、服装费、体检费用(包括特殊岗位附加体检费用,如健康证、传染病检查、疫情期间相关检查等)、食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4、服务期限内,若实际用工人数未达到预估数量,按照实际发生人数进行结算;若实际用工人数量超过预估数量,采购人原则上不另行支付超出费用。5、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合同条款及相关各项费用依据政策的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第十二条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量及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