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牙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霞浦县牙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x(2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霞浦县牙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预案体系11.5 工作原则11.6 故分级2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61 .1镇卫应指与职责62 .2镇卫指办与职责73 .3镇直有关部门(单位)应急职责72.4事发地村主干应急职责9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94 .1监测94.2 预警104.3 信息报告115 .应急响应125.2 先期处置125.3 应急响应125.4 应急响应原则135.5 应急响应措施145.6 应急响应终止165.7 信息发布175后期处置175.1 后期评估175.2 社会救助17
2、5.3 抚恤和补助175.4 征用物资与劳务补偿176应急保障186.1人力保障186.2 财力保障186.3 物质装备保障186.4 治安保障186.5 通信与交通保障196.6 法律保障197监督管理197.1 宣传教育和培训197.2 预案演练207.3 奖励与责任追究20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 预案解释部门218.2 预案修订218.3 预案实施时间21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
3、定,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霞浦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霞浦县牙城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镇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较大以上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的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适用本预案。1.4 预案体系本
4、预案是霞浦县牙城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预案。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
5、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依法处置,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5)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技术保障。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1.6 事故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W级)四级。15.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I级)(1)肺鼠疫、肺炭疽波及2个以上的省(区、市),在辖区发现疫情有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3)多个省(区、市)出现、严重影响辖区并有扩散趋势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在辖区内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对辖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IOO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出现30例以上死亡病例;(7)毗邻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
7、辖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8)发生跨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9)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1.5.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1)在1个县(市、区)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病例;(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辖区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20例以上;(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4)霍乱在辖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
8、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扩散到辖区以外的地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10)对辖区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1)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IoO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或中毒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出现10例以上、30例以下死亡病例;(12)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3)发生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4)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械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
9、件的人数50人以上,或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损伤或危及生命)的人数在10人以上,或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15)其他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1.5.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发现动物间鼠疫流行;疫情波及3个及以上行政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发生腺鼠疫病例在5例以内;(2)发生或发现首例霍乱病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病例;(3) 一个平均潜优期内皮肤炭疽病例数超过10例;(4)在1个县(市、区)1周内,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5)发生或发现高危AFP病例聚集性分布;(6)同一原因的10人以上医源性
10、或实验室感染爆发,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报告;(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出现10例以下死亡病例的;或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或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8)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理性反应、不良反应或预防接种事故,且有危重病人及死亡病例5人以下;(9)在1个县(市、区)内,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IO)个人全身受照剂量B1Gy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2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40Gy的放射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有5例以下危重病人及死亡病例报告;(12)发生HIV职
11、业暴露事件;(13)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1)在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生局部点状暴发,波及范围在本辖区内;(2)在区域内发生皮肤炭疽,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3)医源性或实验室感染爆发,病例数在10例及以下,无死亡病例报告;(4)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5)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理性反应、不良反应或预防接种事故,但无危重病人及死亡病例报告;(6)个人全身受照剂量,IGy且受危害人数10人及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2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20Gy的放射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12、人及以下,但无危重、死亡病例报告;(8)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9)其它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公共卫生事件。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霞浦县牙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卫应指)、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卫指办,挂靠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相关应急工作组、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2.1 镇卫应指与职责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同步成立霞浦县牙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镇卫应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镇政府分管卫健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镇卫应指主要职责为:贯彻党中央、
13、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部署和决定,统一领导和指挥一般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2 镇卫指办与职责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协调全镇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培训专业人员,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对其他经常性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2.3 3镇直有关部门(单
14、位)应急职责(1)卫生院:依照职责和本预案规定,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向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器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与供应;根据政府医药储备的有关规定,做好医药储备及其调度工作;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组织和供应。根据需要,调运必需物资,保证供应。(2)宣传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管理与引导,配合
15、做好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3)项目办: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4)派出所:密切关注、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院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实行交通管制,并协助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工作。(5)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受灾困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6)财政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建立适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保障机制,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7)交通办: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公路、内河水路交通工具及乘运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物资、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内河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8)牧医站: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