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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基础设施智慧更新评价规范一、标准名称:道路基础设施智慧更新评价规范二、项目提出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三、起草单位:主要起草单位为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参加起草单位为同济大学。四、立项理由:我国城镇化从改革开放后便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己经进入城镇化的战略转型期。“城市更新”这个概念正是在当前城市发展规律研判下应运而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被着重提及: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城市更新”的定义是城市增量空间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存量空间
2、改造整治,以提升城市质量,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到“存量优化”的转型。城市建设,交通先行,作为城市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于保障城市正常运转至关重要。截至2023年,我国城市道路里程超过45万公里。以上海为例,早期建成通车的内环高架等路网设施运行年限均超过30年,超过一半的基础设施服役超过10年。当前城市发展已经过了进行大量基础建设的阶段,逐步转入建设和养护并重发展的新阶段。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建立“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多目标要求的需求,这同时也是城市更新的重要标志。然而,传统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评价方法主要集中在安全和功能方面,这些指标
3、的全面性已经不能满足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下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更高品质要求的需求。除此之外,尽管绿色、高效和经济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在部分指南中被提及,但尚未有综合的评价体系将多维度的评价指标统一起来。当前标准和指南也没有体现出基础功能和转型优化的阶梯性指标的区分,这使得标准推行上难以与现有标准有效衔接。因此,本标准针对城市更新的需求,提出道路基础设施的结构性、功能性、服务性、绿色性和经济性等性能指标,以确保对道路基础设施的质量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为提高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品质和服务水平提供科学依据。本标准以阶梯式层次要求提出了基础类和提升类指标,既满足当前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状态评价的要求,又为未来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引导提供了指导。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实现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更全面、更系统、更科学的评价,并规范上海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时,本标准以“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等多个维度为目标,旨在引导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本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交通运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本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上海市建立更加全面、科学、规范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评价体系,促进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其次,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为上海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养提供科学的指导,从而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品质和服务水平,为市民出行提供更
5、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最重要的是,本标准的制定将助力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实现交通运输“三个转变”(即由交通运输大国转变为交通运输强国,由量的扩张转变为质的提升,由单一领域发展转变为全方位融合发展),为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目标提供重要支撑。五、主要内容(标准标题):本标准面向城市更新的需求,基于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提出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多目标要求,提出了五个一级指标,分别为结构性指标、功能性指标、服务性指标、绿色性指标和经济性指标。在这些一级指标的基础上,本标准进一步将它们分为基础类和提升类指标。其中,结构性指标包括安全基础和韧性提升,功能性指标包括功能基础和智慧提升,服务性指标包括服务基础和满意提升,绿色性指标包括环保基础和双碳提升,经济性指标包括成本基础和盈利提升。为了更准确地评价道路基础设施品质,本标准采用了多评价导向的指标聚合方法,包括短板型、长板型和均衡型,从而建立上海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品质评价的标准方法。标准技术内容分为7个部分,分别为: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评价指标6评价方法7附录六、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评价上海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管养和运营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