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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6篇)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1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资产的前期市场调研、采购、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规定清查固定资产一次。 (二)固定资产登记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后,由基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经双方验收并签字,根据其决算验收单价值,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2.购入固定资产后,经办人到财务部经固定资产管理员验货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根据使用部门要求
2、,办理资产出库手续后,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并打印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内容:固定资产名称、财产来源、规格、财产原值、保管地点、数量、来源时间以及保管人等。 3.出纳将填写完整的固定资产入库单附在报销发票的后面,转会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依据计算机打出的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查备案,另一份交与使用部门,同时打印固定资产条形码交使用部门验货粘贴。 5.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6.遇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
3、变更资产存放地点。 7.遇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整或退休,财务部应及时明确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与调整或退休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交接手续。 8.收到固定资产捐赠,由接收部门填写接收捐赠资产登记表两份,1份交由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1份交财务部计入固定资产账。 9.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制: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应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 1.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保养、维修意见,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具有专项保护设施。机动车辆、电力设备、电器设备、贵重物品、医疗仪
4、器等应指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 3.固定资产保管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实施管理职能,尽职尽责。固定资产损失、丢失要按索赔制度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1.财务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2.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配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确保固定资产有账、有物、有卡,账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毕后,对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对盘亏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会审批;对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五)固定资产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机动车辆和大型设备的出租出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
5、报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2.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租赁协议生效后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督租赁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发现违约或有损国家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或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固定资产。 3.租赁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收缴,及时入账,不得另设小金库。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 2.各类资产的处置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要求上报,待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资产处置收益上缴财政专户。 3;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应经过主管院长和院长的批准,由
6、部门固定资产保管员和部门领导、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和领导共同与被捐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并获得批准后交财务部办理卡片、账目注销手续。 (七)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1.财务部按照类别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以及登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明细账后,财务人员复核后记账上传数据,月末科室核对固定资产总额。 2.财务部按照类别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保管自己部门的卡片。财务部定期和各部门核对账卡物。 二、流动资产管理规定 (一)现金管理 财务部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并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现金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受开户银行对现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2.实行钱账分
7、管制度,由出纳专门负责现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档案保管工作。 3.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具体范围包括: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夜班费等;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IOOO元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4.严格现金收付手续。根据合法的原始单据逐笔记载,按顺序排号, 账目要日清日结并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借据抵现金入账,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公
8、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款,不得坐支现金。 5.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每个账户现金库存不能超过500元。 6.对人民币要认真辨认,收到假币,经办人要负赔偿责任。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存款管理原则和要求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各项业务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接受银行的监督,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单位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号。 (3)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在现金支付起点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一律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
9、4)按照银行及安全部门规定,支票、密码、印鉴应分人保管,分别存放在不同地方。 (5)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收到一张银行对账单,经管人应及时核对,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款的,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主管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有记录。 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二条、资产的定义和分类、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的预算管理、资产的采购、验收、日常管理以及资
10、产的保养、维修和报废、处置,检查报告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统一牵引、分层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对各部门的资产按照权责划分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为人资行政部,各部门为行政人员。 第四条、资产保全原则资产管理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实施保全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单位价值较高、易损坏、易丢失的资产应办理财产保险。 第五条、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原则责任到人原则是指每项资产均应有保管人(一般指使用人)负责管理。 第四章、资产定义及分类 第六条、公司对资产的管理按两大类设置,一类是固定资产,另一类为低值耐用品。 第七条、固定资产是指出资购买、建造、自制或接收捐赠,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
11、的物质形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含)元以上的各类资产; 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2000元(不含)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能确定为固定资产的为低值耐用品。 1、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指公司出资购买的用于办公及经营活动的各种房屋等。 (2)建筑物及辅助设施:是指围墙、上下管道、下水道、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暖气管道、专业气体管道等。 (3)机电设备:是指机械设备、供电设备、供暖/冷(汽)设备、炊事设备、安全设备、电力及通讯设施、通用机械设备、电机、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监控设备、大型消防设备、保安设备等。 (4)电子设备:是指计算机系统设备、网络系统、计算机
12、系统辅助设备、办公用电子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集线器ADS1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稳压电源、投影仪、考勤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摄录像机、照相机、照拍设备、录音机、音响、功放、调音台、话筒、高音喇叭等。 (5)研发设备:是指豆浆机、研磨机、微波炉、烤箱等。 (6)运输设备:是指办公用车、后勤用车、其他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客车、货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 (7)其他物品:是指办公家具、陈列品、图书及资料、文件柜、凳子、吧台、老板桌椅、办公隔断、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各连锁店标准件、纪念品、装饰品、
13、展品、藏品、办公室使用的工具书及名著书刊等。 2、低值耐用品包括 (1)办公专用:是指办公设施类、办公用品类、音响设备类及装饰类,包括办公桌、职员椅、会议椅、文件柜、五节柜、更衣柜、电话机、小灵通、ADS1调制解调器、电风扇、饮水机、保险柜、白板、电暖气、计算器、订书器、凭证装订机、验钞机、IJ盘、移动硬盘、音箱、耳机、耳麦、玻璃框、信条框、展架等。 (2)中心厨房专用:是指仪器仪表类、实用工具类、小型机械及通讯 用具类、劳动保护用具类、门窗,包括遮阳伞、小型灭火器等小型消防设备、卷帘门、防盗门等。 第五章、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人资行政部 1、组织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14、 2、监管各部门资产购置、更新、改造等大型计划与预算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原值在2000元(含)以上资产未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审批; 4、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组织协调资产的调整和购置; 5、组织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6、编制申报公司资产预算方案; 7、不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8、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信息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根据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拟定资产盈亏报告,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 1、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本部门年度资产需求计划及预算; 2、汇总上报本单位每月新增、
15、新减资产情况; 3、组织落实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管理事项; 4、组织落实资产验收工作;在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5、定期清查盘点建立本部门的电子资产台帐,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6、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维修使用记录; 7、及时反馈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章、资产采购 第十条、需要添加资产的部门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资产使用部门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拨或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资产时要根据货比三家、合理低价原则,按相关管理流程办理,填写书面资产采购询价记录。 第十二条、采购资产签订购货合同时,合同应注明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售后服务、违约责任、技术条件等详细条款。 第七章、资产的验收和增加 第十三条、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标准和合同条款进行现场测试验收。 第十四条、资产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以及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接收手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