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2023.docx
《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202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2023.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甲壳类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范围、申报点设置、检疫程序、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结果处理、检疫文书及管理。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甲壳类的产地检疫。2 .检疫对象及检疫范围类别检疫对象检疫范围甲壳类白斑综合征对虾、克氏原螯虾十足目虹彩病毒病对虾、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虾肝肠胞虫病对虾急性肝胰腺坏死病对虾传染性肌坏死病对虾3 .申报点设置从事水生动物检疫的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水生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水生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4 .检疫程序4.1 检疫申报申报检疫时,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合法有效的相关合同协议
2、、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等资料。对于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还应当提交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有引种的,还应提交过去12个月内引种来源地的动物检疫证明。对于需要实验室检测的,应提交申报前7日内出具的规定疫病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其中纳入省级以上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可提交近2年监测结果证明代替。申报检疫可采取申报点填报或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报。4.2申报受理从事水生动物检疫的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申报资料等,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可以安排协检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实信息,开展临床健康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水产养殖场的
3、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或者水生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4.3查验养殖场防疫状况查验进出场、饲料、进排水、疾病防治、消毒用药、养殖生产记录和卫生管理等状况,核实养殖场未发生相关水生动物疫情。4.4临床检查4.4.1检查方法和内容4. 4.1.1群体检查群体活力旺盛,逃避或反抗反应明显,体色一致,体型正常,个体大小较均匀,摄食正常,可判定为群体检查正常。在排除处于蜕壳状态的情况下,群体中若有活力差、逃避反应弱、体色发红、发白,外观缺损、畸小、离群、厌食的个体,可判定为群体检查异常。4.4. 12个体检查。对群体检查正常的,随机抽样进行个体检查;对群体检查异常的,优先选择异常个体进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甲壳类 产地 检疫 规程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