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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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已经1998年8月25日市政府二届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李子彬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三日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项目,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批,包括审批、批准、许可、资质认可、核准、同意以及其他性质相同或近似的行政行为。第三条审批必须依法设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审批。第四条特区规章草案和市政府提出的法规议案草案涉及审批事项的,由市政府法制行
2、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听证程序由市政府另行规定。第五条设立和实施审批,必须明确审批内容、条件、职责、时限,简化审批环节,公开操作规程。第六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制度;重大审批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第七条违反本规定,擅自设定审批事项、实施审批行为的,审批无效,并由市政府予以撤销;对有关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由市政府责成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因无效审批造成他人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全额上缴市财政。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单位)审批、核准事项目录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单位)审批、核准事项目录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保留和取消
3、的审批、核准事项,经市政府二届I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部门(单位)原有审批事项723项,改革后保留305项,比原来减少418项,减幅57.8%0原有核准事项368项,保留323项,比原来减少45项,减幅12.2机原有审批和核准事项合计1091项,保留628项,减少463项(其中取消263项,合并、调整减少200项),减幅42.4%。现将改革后保留和取消的审批、核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组织实施,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加强监督。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市计划局(1项)(一)由市教育部门或有关学校按规定条件核办(1项)1、大中专学生转学市财政局(9项)(一)各单
4、位按有关规定执行(1项)1、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二)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7项)2、市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余上缴、基建收入分配3、我市农村及农业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各种规范性文件4、股份制地方证券机构的决算报告5、行政事业单位社保基金预算6、社保基金报表7、社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基金8、深圳证交所集中兑付的实物国库券和财政系统兑付的国库券(三)由有关企业自主决定(1项)9、会计核算软件销售资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5项)(一)由企业自主决定,由市场调节(1项)1、部分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包括:文娱体育场所收费、美容美发收费、国内旅游收费、文体演出票价、城市内机动车洗车费、汽车运输仓储费、汽车运输装卸
5、搬运费、房地产档案服务(二)属于应该禁止的行为(1项)2、商品传销()依法监管(1项)3、有奖销售(四)不再批准新的项目(1项)4、烟草广告(五)按规定制定指令性、指导性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开发布实施,报工商部门备案,加强监管(1项)5、对饮食业综合毛利率和酒水等加价率、出租小汽车、教育、培训、医疗、自来水、燃气、邮政、电信、驾驶员培训、殡葬、工程监理、工商信息咨询、税务咨询等可以制定统一价格、统一收费标准的商品和服务性项目,取消逐个单位审批的办法。市技术监督局(4项)(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监管监管(4项)1、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标志证书2、国家规定的部分重要产品标识3、核发企业产品执行
6、标准登记证书4、防伪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单位合格评定市统计信息局(7项)(一)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3项)1、信息资源进出口2、大中型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统计年报3、统计、信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二)不再开展此项业务(2项)4、信息工程单位资质等级评定5、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三)由市计划局统一立项,征求市统信局意见(1项)6、信息化基础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四)由企业自主决定(1项)7、信息产品定价和信息服务收费市经济发展局(5项)(一)按有关规定执行(1项)1、能源基金和电力建设费使用(二)由市贸发局开展此项业务(1项)2、工业企业进出口权初审(三)由市科技局和市计划局联审(1项)
7、3、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四)参加市外商投资企业项目联审(1项)4、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工业项目立项(五)海关不要求出示批文的予以放开(1项)5、己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调整内外销比例市贸易发展局(20项)(一)其他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7项)1、设立啤酒屋2、成立招待所3、餐饮业经营资格4、成立商贸进出口集团公司5、保税企业经营范围6、连锁经营资格7、建立大型商场(二)按有关规定实行登记备案管理(2项)8、国有企业进口自用非配额和特定登记商品9、外商进口内销非配额和特定登记商品(三)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实施行业管理(3项)10、专业市场设立11、商品展览(展销)会12、酒类广告和展销(四)取消市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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