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 15检察意见书.docx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 15检察意见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 15检察意见书.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参考文书】XX省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XX检刑意(2005)3号XX县监察局:被不起诉人岳XX受贿一案,由你局2004年1月10日移送本院,本院于2005年2月19日侦查终结,经审查起诉于2005年3月20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岳XX在2003年5月至2004年7月间,在负责该单位办公楼基建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XX工程公司王XX贿赂款5100元。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扣押贿赂款为证,被不起诉人岳XX亦供认不讳。被不起诉人岳父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鉴于其案发后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
2、二款的规定,本院已对岳XX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岳XX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廉洁性,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本院建议你局对被不起诉人岳XX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在30日内通知本院。被不起诉人岳XX收受的贿赂款5100元,本院已移送XX县财政局依法没收。检察员:XX二Oe)五年三月二十五日(院印)【文书评析】这是一份检察机关反贪职能转隶之前的检察意见书。该文书结构完整、内容充实、层次分明、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依据准确。文书十分注意法律语言的正确使用
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相对不起诉案件属于有犯罪事实,但分巳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本文书对此问题作了巧妙的处理,表述为“被不起诉人岳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这样既避免以往一些免予起诉书中出现的XXX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之类的表述,又点明了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确实存在并已触犯刑律。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的检察意见书格式要求,文号有了变化,落款也改为院印而不再注明检察员姓名一项内容。文书中刑事诉讼法条文系2012年修改前的条文,党政纪处分的依据现在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五版 第5章参考文书 15检察意见书 法律文书 写作 训练 第五 参考 文书 15 检察 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