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贯彻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通知.docx
《司法部关于贯彻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部关于贯彻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通知.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司法部关于贯彻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通知(2014年4月4日司发通201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中政委1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重要意义2014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从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完善程序规定、
2、强化各环节责任、从严惩治腐败行为等各个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体现了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依法从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解决减刑、假释中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部署,对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犯罪,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监狱管理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严格规范刑罚变
3、更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全局高度来看待和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实体条件,严密审批程序,深化执法公开,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严格规范罪犯刑罚变更执行工作。二、准确理解把握意见精神,切实把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准确理解三类罪犯的概念及内涵。职务犯罪罪犯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因实施刑法分则第八章所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第九章所规定的渎职犯罪而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是指因实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规定的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金融诈骗犯罪而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涉黑罪犯是指因实施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一节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被判处刑罚的罪犯。除此之外,对于虽不属于三类罪犯的范畴,但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备受社会关注的罪犯,监狱管理机关也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二)切实加强对三类罪犯的管理及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对三类罪犯管理。对所有在押和新收押的职务犯罪罪犯,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要以本地区为单位,选择监管设施比较完善、执法管理水平比较高的一所或者几所监狱,实行相对集中关押。依法强化对三类罪犯的管理,统一规范罪犯劳动岗位设置,坚持制度
5、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坚决防止在罪犯调动、劳动岗位安排、考核奖励等方面对三类罪犯给予特殊照顾。要严格对三类罪犯的计分考核,目前,司法部正在修改罪犯计分考核办法,在新的计分考核办法出台前,各地要在现有罪犯计分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按照意见要求,加强对罪犯改造过程的计分考核,进一步规范和限制三类罪犯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总量,严格审核审批,切实防止三类罪犯在考核中比其他罪犯容易得分的现象发生。(三)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在认定三类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时,除须同时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外,还要严格按照意见的要求执行,并认真履行
6、相关认定审批程序。其中,认定三类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不仅应当考察其是否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而且应当考察其是否通过主动退赃、积极协助追缴境外赃款赃物、主动赔偿损失等方式,积极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对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减刑、假释机会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对三类罪犯拟按法律规定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或者“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认定为“立功表现”的,该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必须是该罪犯在服刑期间独立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对三类罪犯
7、拟按法律规定的“由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的,该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必须是该罪犯在服刑期间独立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拟按法律规定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的,该重大贡献必须是该罪犯在服刑期间独立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劳动成果。对依法可以减刑的三类罪犯,要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依法提请;对三类罪犯适用保外就医或续保,必须从严把握严重疾病范围和条件,虽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但经诊断在短时间内不致危及生命的,或者不积极配合刑罚执行机关
8、安排的治疗的,或者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或者自伤自残的,一律不得保外就医。(四)切实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规定。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对三类罪犯的考核、行政奖惩、立功及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时公开、公示。对病情严重必须立即保外就医的,保外就医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在监狱内公告。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上网公开,应当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在其门户网站狱务公开专栏内向社会公开。公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时,应当保留罪犯的姓名等真实信息,删除罪犯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具体病情等个人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内容。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对三类罪犯案件进行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部 关于 贯彻 政委 2014 文件 精神 严格 规范 减刑 假释 监外执行 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