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讲_票据与票据法概述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票据权利的取得1.docx
《第72讲_票据与票据法概述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票据权利的取得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72讲_票据与票据法概述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票据权利的取得1.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第二节票据法律制度一、票据与票据法概述(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1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提示】依据出票人身份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修行汇票工票防承兑行商业犯票商业承兑汇票电里人叁蟀MJf2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3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票据的特征1票据是债权证券和金钱证券持票人可以根据票据上所载的金
2、额向特定票据债务人行使其请求权,其性质是债权。债权的标的是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4 .票据是设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票据上表示的权利,是由出票这种票据行为而创设,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上的权利。5 .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一切权利义务,都严格依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文义之外的任何理由、事项都不得作为根据。(三)票据的分类1委托票据vs自付票据(1)委托票据,是指出票人不担任票据付款人,而是记载他人为付款人的票据,如汇票、支票。(2)自付票据,是指出票人自己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如本票。2.即期票据vs远期票据(1)即期票据:一经持票人提示付款,付款人立即付款。(“见票即付”)【提示1】为免持票人
3、长期不提示付款,法律另行规定了付款提示期。【提示2】本票、支票均为即期票据。汇票可以是即期票据,也可以是远期票据。(2)远期票据:并非持票人可以随时请求付款,而是须在票据记载的特定日期或者以一定方法计算的日期到来时,才有权利请求付款。远期汇票可分为: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即期票据远期票据71:票本票X支票二、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票据关系,是指基卜票据行为而发生的、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提示】债权通常被称为票据权利,债务通常被称为票据责任或票据义务。(-)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提示】付款请求
4、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二)票据责任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可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1 .票据上的主债务人票据主债务人,是指本票出票人、汇票承兑人。持票人应当首先向票据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并且在追索关系中,其为最终的偿还义务人,不再享有追索权。2 .票据上的次债务人票据关系上除了主债务人之外的其他债务人。票据权利人不能对其请求付款,而只能在追索关系中对其主张追索权。3 .票据上的保证人被保证人是主债务人,保证人属于主债务人。被保证人是次债务人,保证人属于次债务人。4 .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72 票据 票据法 概述 权利 责任 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