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讲_债权人委员会整申请和重整期间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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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节债权人会议二、债权人委员会(类比“监事会”学习)(一)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1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提示】常设机构、意定机构、监督职责。2.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二)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1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2 .债权人会议可以依照规定,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部分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2023新增,破
2、产法司法解释三)(1)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2)监督管理人;(3)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概括性授权,委托其行使债权人会议所有职权.(2023新增,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提示】鉴于债委会监察人的定位,有些因为可能利益冲突不能授权(如核查债权),有些重大事项决议应由债权人会议决议不能授权(重整方案、和解方案、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以及不宜由债委会行使的权利(如选任和更换债委会成员)(三)债权人委员会职务执行1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
3、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3 .债委会决议规则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所议事项应获得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作成议事记录。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对所议事项的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记录中载明。(2023新增,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提示】明确债委会的决议规则。4 .债委会接受监督、指导债权人委员会行使职权应当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以适当的方式向债权人会议及时汇报工作,并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导。(2023新增,破产法司法解释三)4.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
4、转让;(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4)借款:(5)设定财产担保;(6)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7)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8)放弃权利;(9)担保物的取回;(10)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回顾与总结】组成职权债委会一决议规则对管理人涉及债务人财产的重大事项监督第六节重整制度【重整制度学习思路】一、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一)重整申请1【初始申请】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后续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
5、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提示】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宜享有重整申请权:因为它们依法定职责不能在重整程序中主动作出债权减免的让步,不能为重整作出实质贡献。2.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二)重整期间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提示】重整期间为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至重整计划草案得到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人民法院审查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得到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或人民
6、法院不予批准的期间,不包括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后的执行期间,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营业事务执行,可以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1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应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期间,债务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1)债务人的内部治理机制仍正常运转;(2)债务人自行管理有利于债务人继续经营;(3)债务人不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4)债务人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023新增,九民纪要)债务人提出重整申
7、请时可以一并提出自行管理的申请。经人民法院批准由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职权中有关财产管理和营业经营的职权应当由债务人行使。(2023新增,九民纪要)管理人应当对债务人的自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人发现债务人存在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不适宜自行管理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终止债务人自行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终止的,应当通知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有上述行为而管理人未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终止决定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023新增,九民纪要)2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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