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讲_票据权利的取得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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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票据法律制度三、票据权利的取得(二)票据行为的成立与生效2.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1)票据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2)意思表示真实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018BQ2,2014BQ1)(3)基础关系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提示1】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的情形包括:作为原因关系的合同无效、被撤销。【提示2】如果票据授受的原因
2、是票据权利买卖,按照教材观点,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原因关系的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教材P396,412)。但是,非法贴现损害了社会公益,故该票据贴据行为无效(教材P412)o(2O15Q1,2013Q2)【例题2019年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3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购买设备的价款。乙公司随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在丙公司提示付款前,甲、乙公司之间的设备买卖合同因乙公司欺诈而被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下列主张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请求乙公司返还汇票B.请求承兑银行对丙公司拒绝付款C.请求乙公司返还35万元价款D.请求丙公司返还汇
3、票【答案】C【解析】(1)选项ABD: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因此,出票人不得请求返还汇票、不得请求承兑银行对丙公司拒付。(2)选项C: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可以撤销合同,要求返还财产。(4)给付对价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提示】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形式V要件票据凭证特定记载方式签章票据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票据行为的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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