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docx(2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要求,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创新培养模式,更好服务我市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等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23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制定本办法。一、建设原则和目标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采取“一个中心、多点布局”的方式,即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的基础上,认定分基地若干,分基地认定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分期实施”的原则,最终形成市级公共实训基地与企业、院校、区、县(市
2、)分基地相互支撑、特色发展的建设格局。二、申报认定(一)适用范围杭州市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单位。(二)申报条件申请建立分基地的单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展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的意愿;2 .具备申报实训项目所需的自有实训场地及设备(不含租赁),有自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3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社会信誉好,近几年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成效突出;4 .所申报项目符合杭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广、社会需求大,且与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实现实训项目、实训区域等方面的互补。具体认定标准参照附件Io
3、(三)申报认定程序1 .申报受理。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社保部门,申报材料包括:(1)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专职管理人员和师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等;(4)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如实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以上材料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的电子文档。2 .评估认定。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并拟定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名单,经
4、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名称和铭牌,其中名称由“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名称或区域+分基地”组成,并统一授予“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铭牌。三、功能任务认定的分基地应突出职业技能实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核心功能,在提供对外服务时,着重体现“公益性”。职业技能实训以高新技能实训项目为主,着力培养区域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侧重高端职业和新兴职业。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为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及社会团体提供职业技能实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建立与行业、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院校的紧密联系机制与合作机制,提高实训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服务
5、覆盖面。(二)组织和承担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为行业、企业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三)组织和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及素质提升培训,扶持高技能人才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提高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四、运作方式(一)不断探索创新分基地运作方式,把实现实训设施资源共享、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作为运作管理的基点。分基地要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开展免费实训和资助性培训。(二)分基地自行承担实训设备的维护保养经费,配备专职人员对实训资源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实训设备的完整性,确保实训顺利进行。(S)分基地自有的实训设备由其自行管理;政府财政投入
6、添置的设备由分基地代为管理。五、考核评估(一)分基地实施考核评估制度。对分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市人力社保部门每两年组织专家对分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包括基础部分和加分部分。基础部分由基本建设、制度建设、实训管理和公共服务四方面考核指标构成,满分为IOO分;加分部分由承办技能大赛和其他公益性服务两个方面考核指标构成,满分为20分。(见附件3)(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分基地予以撤销,并作摘牌处理。(四)分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 .拒绝接受市人力社
7、保部门考核管理的;2 .所在单位被注销或撤销的;3 .经查属实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投诉、舆情,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事件。六、组织保障(一)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工作。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为分基地建设提供师资培训、业务指导等服务。(二)分基地对在杭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包含分基地所在的院校或企业)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实训服务,可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2381号)文件,按参加技能实训或技能竞赛人数及天次,享受实训资助,
8、其中技能实训按每人每天50元予以资助,技能竞赛按每人每天IOO元予以资助。(S)对符合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条件的分基地可申请认定,按规定开展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四)对符合杭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机构申报条件的分基地可申请参加遴选。(五)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规划建立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对认定的公共实训基地,可参照本办法给予相应的支持。七、其他(一)本办法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前发关于推进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的通知杭人社发2013)480号同时废止。(二)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
9、行。(三)本通知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认定标准2 .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申报表3 .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考核评估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2023年月日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认定标准一、申报建设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符合以下条件:1学校已形成一定的人才培养规模,教学(培训)改革成效明显,教育教学(培训)质量良好。原则上相关专业年招生在200人以上;积极开展各类社会人员的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达到
10、500人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5%以上。招生困难的特殊紧缺专业,标准可适当放宽。2 .学校已与10家以上相关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紧密和实质性的合作关系。在专业教学改革、实习实训设施建设、学生实习和就业、企业职工培训、专业师资共享等方面有实质性合作内容;学校已为企业培养培训了大批高素质技术工人,在企业发挥骨干作用,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3 .学校已具备良好的办学基础。相关专业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一体化专业教师队伍,一体化教师达到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实习教师总数的40%以上,有充足的实训场地,实验实训设施能满足技能训练需要。4 .支持基地建
11、设,并能按规定落实配套经费,确保基地规划项目如期实施。二、申报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当地支柱行业;5 .重视支持技能人才的培养,职工培训经费连续3年足额提取并用于职工培训;6 .支持基地建设,并能按规定落实配套经费,确保基地规划项目如期实施。附件2: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申报表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一、提交本表的书面文本(盖章)和电子文本各一份。二、随表附上: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批准文件)或营
12、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专职管理人员和师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等;3、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如实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三、填写过程中如填写内容较多,表格可扩充后填写,也可另加附页。一、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1)联系电话及手机电子邮箱联系人(2)联系电话及手机电子邮箱单位简介(含本单位基本情况、师资、场地、设备、特色等):二、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近几年来,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和对社会服务情况等):三、申报项目情况项目一:(实训中心名称)1、基本情况可实训工种实训室名称1、2、3、开放时间口白天口晚上
13、口双休日开放对象口大学生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口中职生其他自有场地情况实训室总面积M22、实训设备情况(填写主要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项目二:(实训中心名称)1、基本情况可实训工种实训室名称1、2、3、开放时间白天口晚上口双休日开放对象口大学生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口中职生其他自有场地情况实训室面积M22、实训设备情况(填写主要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3、自有管理人员和师资情况管姓名年龄职务学历所学专业职称(职业资格)理人员设备姓名年龄职务学历所学专业职称(职业资格)维护人贝姓名年龄职务学历所学专业职称(职业资格)师资4、项目前景:包括项目背景、工作基础、实训工作思路等四、审核意见专家评估意见:签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盖章:附件3: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考核评估表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一基本建设40分1有申报项目所需的实训场地15无专门场地不得分2有申报项目所需的实训设备(不含租赁)15无实训设备或设备属于租赁不得分,部分租赁酌情扣分3有专职的分基地负责人3无专职负责人不得分4有专职的实训设备维护保养人员3无专职设备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分5所在单位安排配套经费4无配套经费不得分二制度建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