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规定.docx
《招标采购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采购管理规定.docx(1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管理,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招标采购的效果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采购货物、服务和非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公司采购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适用公司另行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四条 公司下属企业、参股企业进行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应根据所在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报股东批
2、准后实施。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组织机构(一)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招标采购工作,包括:审查批准招标采购方案、采购预算、邀标文件以及邀标、谈判、询价对象名单;按规定就具体采购项目派员组成项目采购小组。公司总经理担任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招标采购申请部门、XX部、XX部、XX部等部门派员组成。(二)项目采购小组项目采购小组由公司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具体采购项目派员组成,具体完成项目谈判、询价、开标、定标工作等。除紧急采购或采购金额在10万
3、元以下的采购外,任一项目采购小组应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紧急采购或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可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情况灵活决定采购小组人员。如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采购小组可以要求外部专家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定标。(三)招标采购申请部门招标采购申请部门负责按本规定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对于必须用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申请部门可以报总经理批准要求合同风控部协助组织招标采购。(四)监督部门公司的纪检部门作为招标采购的监督部门。第七条职责和权限(一)招标采购申请部门负责招标采购申请报批、招标采购需求和招标采购文书的编写工作,并协助推荐优质投标单位。(二)项目部负责工程及其相关货物、服
4、务采购的技术审核。(三)物业部负责招标采购房源、物业租赁等的经济、成本审核工作。(四)合同部负责招标采购的法律风险管理。(五)财务部负责招标采购预算、商务标的审核工作。(六)投资部负责招标采购经济、成本控制审核工作。(七)纪检部负责监督招标采购程序的合规性。(A)项目采购小组负责开标、议标、评标工作。(九)董事长负责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审批。各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邀标、谈判、询价等文件中与其职能范围相关的内容。第三章招标采购方式第八条 公司招标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招标;(二)竞争性谈判;(三)询价;(四)单一谈判,包括:直接引用、独家议价。第九条公司一次性采购总额10000元以下的货物,按公司财务
5、管理规定报销。公司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应进行招标(内部招标):(一)公司一次性采购金额在2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办公设备或工器具;(二)公司一次性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办公用品,或累计向单一供应商采购年预算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办公用品;(三)公司一次性向单一服务商采购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或向单一服务商采购年服务费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四)公司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内部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万元人民币
6、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十条公司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达到法律或国务院、地方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应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并适用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以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一)采购金额未达到上述第九条第(一)(四)项规定标准的,除独家供应外,原则上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且谈判或询价单位应不少于三家;(二)采购规模达到上述第九条第(一)(四)项规定标准的,但因技术保密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招标的、独家供应的,或因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的紧急采购,经公司总经理批
7、准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其它方式采购;(三)公司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土地清查等服务,采购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规模标准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谈判等采购方式采购;(四)经过招标采购在两个月内增加和补充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且增加和补充采购金额不超过原采购金额10%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五)经邀标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其它方式采购。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除了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招标 采购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