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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媒体影视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账务处理新媒体的财务管理:(-)加强信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资金是媒体行业进行一切经济活动以及经营运作活动所必须的最基本物质保障,面对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大融合,我们要看到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新变化,从而在管理手段方面进行调整与加强。首先,要切实建立一套完善的网络化财务管理体系,这不仅仅代表了需要基本的硬件设备与操作软件,而是要根据媒体行业的运作特点进行管理软件的深入开发与应用,要加强各个服务器、数据传输端口的统一,提升数据收集整理工作的高效、快速。同时还要针对新媒体传播在财务会计数据方面存在的数据形式多样性特点,提升财会数据储存、使用形式的多元化研究,如图片数据、音频数
2、据、视频数据等都要纳入数据收集管理网络当中,这样才能够提升财务管理部门的数据库完备性,确保其工作能够在更为完善、详尽的数据库依托之上有效开展。(二)提升管理意识。要从被动管理意识向主动管理过度,从实务性操作向决策支持方向过度,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与创新性。在意识树立方面不仅要加强具体财务管理人员的现代财务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学习力度,同时也要加强中层管理乃至最高决策层在这些方面的大力学习,同时还要紧扣新传媒财务管理工作特点加强有机结合,这样才能够确保财务管理有效执行。(三)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首先要切实加强软件设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监控功能,同时还要提升管理人员在软件操作及数据分析方
3、面的专业技能,此外还要在各控制关键点设置专门的数据监控点,确保在数据出现异常时候能够快速有效的做出反应,从而实现财会数据的精细化管理。(四)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建设。首先要加强财务管理风险监督机制建设,风险监督机制要包括数据监督与风险预警两个方面,首先要进行财务数据库建设,数据库不仅要包括传统传媒所遭遇过的以及可能遭遇过的风险,同时还要研究新传媒的财务风险类型以及在转型融合过程中两种传媒形式交叉所可能产生的风险,然后制定数据安全等级并研究相应的应对措施。在内外监督约束方面,首先要加强内部审计机制建设,审计工作人员不仅应该包括财务管理专门人员、同时还要包括传媒专业人员,以便让审计工作能够适应传媒行业
4、的具体发展特点。在外部监督方面要发挥传媒行业的自身优势,提升社会大众在舆论监督权履行方面的自觉意识,帮助企业及行业营造一个更加科学严谨的外部监督环境,促进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影视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网剧等。影视作品从剧本到制作、发行、宣传、播映,其上下游产业链中涉及主体众多。本文以电影为例,依据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行政法规,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有关税收规定,分析电影产业链中相关法律主体的会计与税务处理。O1电影行业产业链简述目前,电影产业链涉及的相关主体如下图所示:1制片商:从事影片生产的企业,将资金、演员、剧本等要素整合,制作成电影后
5、投放市场。例如中影、上影、华谊、小马奔腾等。2 .发行商:指以分账、买断、代理等方式取得境内外影片的发行权,并在规定时期和范围内从事为放映企业或电视台、互联网等放(播)映单位提供影片的拷贝、播映带(硬盘、光碟)、网络传输等业务活动的企业。发行商也可以以中间人身份向制片商收取代理费。例如中影、华夏、保利博纳等均为目前规模较大的发行商。3 .院线:以若干家影院为依托,对各连锁影院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机构。例如万达院线、中影星美等。4 .电影衍生产品:也称电影后产品,主要包括电影人物模型、玩具、游戏、电影基地、主题公园、互联网影视投融资平台等。5 .分账制:目前电影业较为常见
6、的一种盈利分配方式,即将电影票房收入在扣除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相关税费后,剩余部分在制片商、发行商、院线与放映方(电影院)之间进行分配,业内通常按制片公司37%-39%,发行公司4%-6%,院线5%-7%,电影院50%-52%的比例进行分配,并且根据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影字2011992号)规定,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O%002会计与税务处理1制片商电影制片商的收入主要有电影发行收入、广告收入、电影衍生产品收入。电影制片商拍摄的电影可以卖给发行商,由发行商授权播放单位(如影院)播放;也可以向发行商支付渠道代理费,由制片
7、商直接授权播放单位播放。依据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注释关于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之规定,制片商取得的影视作品的发行收入统一按照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计提销项税,适用税率6%制片商取得的广告收入,应当按照“广告服务计提销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电影衍生产品收入主要有下列几项:一是以电影人物、题材开发的玩具、游戏,对此,销售方(开发方)就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二是影视基地、主题公园等。影视基地、主题公园的主办方就取得的基地旅游观光收入、公园门票收
8、入计提销项税;三是互联网影视投资平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影视投资平台也以其新颖独特的模式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例如阿里旗下的娱乐宝产品投资者最少只需IOO元即可通过娱乐宝平台投资电影,预期年化收益率7%,并且还享有与明星见面、获得电影首映门票、分享电影故事等等。对于娱乐宝等类似投融资平台,电子商务平台本身仅对其提供信息技术综合服务取得的收入计提销项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201317号)规定,电影企业的制作成本,是指企业在影片制片、译制、洗印等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剧本费、演职员的薪酬、胶片及磁片磁带费、化妆费、道具费、布景费、场租费、剪接费、洗印费等。2联合摄制根据电影企业会计核算
9、办法,联合摄制是指企业出于风险分担或融资目的,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含现金、劳务、实物或以广告时段作价等),并按各自出资比例或按合同约定分享利益及分担风险的摄制业务。一方面,联合摄制的合作模式并非股权投资,投资标的是影视作品而非股权,因此不同于一般的公司联营;另一方面,投资方与制片方风险共担,若项目失败,双方共同承担损失,故又不属于债权投资。联合摄制的制片方和投资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如下:联合摄制有两种合作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共同拥有著作权,成本共担、收入共享。投资者通过向制作方转让所拥有的著作权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并取得投资收益或发生亏损。一般而言,著作权转让的价款支付多为分
10、期付款;第二种模式是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出资,著作权全部归制作方所有,投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与著作权相关的收入。影视作品收入主要包括卖断式销售收入或以分账结算方式取得发行收入、广告收入及衍生品收入(通常扣除渠道代理费)。在联合摄制模式下,一般由制片商进行成本收入核算,制片商收到的投资款通过预收制片款、库存商品一备抵等科目核算,属于投资方部分的收入与成本,投资方通过预付制片款、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核算。例:某部电影作品的制作成本为1亿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16%税率为4000万元,6%的税率为6000万元),协议约定制片方与投资方按照8:2出资,制片方(甲方)出资8000万元,投
11、资方(乙方)出资2000万元。甲方共取得该部电影发行收入30000万元,乙方按出资比例应分享收入6000万元(3000020%)0O1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著作权乙方出资2000万元委托甲方制作,取得该部电影作品20%的著作权,乙方收回的6000万元应视为转让20%著作权取得的收入。(1)甲方账务处理收到投资款借:银行存款2000万贷:预收制片款1886.79万元(2000/1.0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销项税额113.21万元(2000/1.066%)生产过程借:生产成本9108.66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91.34万元(40001.1616%+60001.066%)贷:银行存款1
12、0000万元结转生产成本借:库存商品9108.66万元贷:生产成本9108.66万元借:预收制片款1886.79万贷:库存商品-库存商品备抵1886.79万兀甲方向乙方分期支付对价购买著作权借:库存商品5660.38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39.62万元(6000/1.066%)贷:银行存款6000万元甲方取得发行收入30000万元借:银行存款3000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28301.89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销项税额1698.11万元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2882.25万元库存商品-库存商品备抵1886.79万贷:库存商品14769.04万元(9108.66+566038)需要
13、注意的是,由于发行收入来自众多的传媒客户,甲方应逐笔确认销售收入。同时,根据配比原则,成本的结转可以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也可以采用零毛利法和固定比例法。采用零毛利法时,如果取得的收入大于剩余成本,应将剩余成本一次结转完毕,如果预计在成本结转期内不能完全转销该影片的库存成本,则应在到期前的最后一次结转时将剩余成本全部结转计入销售成本。如果以卖断方式将版权转让给发行公司或播放平台,应一次性确认收入,同时扣除全部成本。(2)乙方的账务处理支付投资款借:预付制片款1886.79万元(2000/1.0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3.21万元(20001.066%)贷:银行存款2000万元制作完成,
14、付清最后一笔投资款,将预付制片款转入库存商品著作权”。借:库存商品著作权1886.79万元贷:预付制片款1886.79万元乙方从甲方取得分配收入借:银行存款6000万贷:主营业务收入5660.38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一销项税额339.62万元(6000/1.066%)借:主营业务成本1886.79万元贷:库存商品著作权1886.79万元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收入结算时间,确认分成收入。乙方作为共同投资方,收益的实现原理与甲方相同,因此投资成本的结转也应参照制片方作会计处理。02制片方拥有全部著作权此种模式下双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与前种模式相同,不再赘述。增值税方面,根据联合制作协议,投资方不拥
15、有著作权,而是按照出资比例分享收入。可见,投资方尽管不拥有著作权,但拥有收益权。由于制作方的收益要与投资方分享,因此,支付给投资方的收益,应属于制片方的成本。当投资方的收益全部收回,则投资方的收益权利将终止。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注释(财税201636号),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根据该规定,投资方的出资额应作为购买影视作品收益权而支付的对价,制片方应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项目计提销项税,适用税率6%,由制片方向投资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制片方作为库存商品备抵。投资方转让收益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制片方的营业成本,由投资方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项目计提销项税额,并向制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影视策划制片公司常常聘请影视咨询公司提供创意服务和宣传策划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