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奖惩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学生奖惩条例.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XX学校学生奖惩条例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文明守纪,勤奋学习,使学校形成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奖励第一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按取得成绩的不同范围,不同内容,分别给予集体和个人不同的荣誉和物质奖励。1、对在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全体同学团结向上,形成尊师守纪,勤奋进取班风的班级,并且在学校各种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校的各项评比中得分居上,无严重违纪的学生,可给与优秀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的荣誉奖励。2、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期末品德评定为“优秀”,学习目的端正,
2、学习认真刻苦,文化课各科期评成绩均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80分(含80分)以上,学校授予“全优生”称号。对全优生中突出者,视其情况,学校可推荐为县、市、省级三好学生。对全优生每学期期末进行表彰奖励。3、对乐于为学生服务、有较强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的学生干部,其工作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各科考试期评成绩均在及格以上者,可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校进行大会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表现突出者,学校推荐为县、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4、能按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刻苦认真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均在本班前列,表现突出者,可评为校级优秀团员,对表现突出者,校团委可推荐为县、
3、市级优秀团员。5、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评定积分高的学生,授予“思品标兵”称号并奖励。6、以自身特长为班级或学校争取荣誉者,可评为学校“优秀特长生”。第二条:对学习刻苦认真,善于钻研,注意学习方法,讲究学习效率,并能创造性地进行学习,获得优异成绩者,视其情况,学校分别给予光荣榜表扬和物质奖励。7、对在各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同学,视其情况,学校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第三条:8、学生认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道德修养,自觉学习英雄人物,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敢于同校内、外的不良现象做斗争者,学校给予光荣榜表彰和物质奖励,对在社会和学校产生良好影响的效果显著者,学校给予特殊贡献奖。第四条:学校
4、对文艺、体育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9、学校每年举行春季田径运动会,学校对以下几方面进行奖励:级部团体总分位于级部前本级班数/2名的班级颁发奖状。单项比赛获级部前六名者,学校给以表彰和物质奖励。单项成绩破校纪录或县纪录,除加分外,另加物质奖励。对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文明参赛,风格高尚,不与裁判发生任何争执的运动队,经评选,大会颁发“精神文明代表队”奖状。对比赛中,能克服困难,坚持到底,表现赢得广大师生赞誉的运动员,大会给予特别奖。对宣传组织活动,学生投稿件多且质量好的班级,给予加分奖励。10、在学校组织的冬季越野、拨河、篮球、排球、广播操、军训会操等单项比赛中,获级部
5、前本级班数/2名的班级,颁发奖状表彰奖励。11、在县市级田径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三名的同学,学校均给予表彰和奖励。12、在每年组织的文艺汇演中,对在汇演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同学,学校分别给予奖励。对参赛成绩获前六名的班级,学校颁发奖状。对个人表演成绩突出的同学,学校给予奖励。对自编自演的节目,视其水平,学校可设最佳创作奖,最佳导演奖等。第五条:卫生环境既是一个单位文明的标志,又是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学校对在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同学给予奖励。13、根据学校宿舍规范化管理要求,确定“达标宿舍”挂牌表彰;“达标宿舍”连续保持四周以上,且确认不再降低水平,学校挂“文明宿舍”红旗表彰
6、;“文明宿舍”保持一学期不降低水平,学校挂“文明宿舍标兵”红旗表彰。获以上表彰的宿舍舍长获“文明宿舍长”和“文明舍长标兵”称号,并给予奖励。第二章惩处奖励,可以鼓舞同学们励志进取,你追我赶,使大家在竞争中共同进步。但是要创造严明、守纪的校风,对个别的违纪现象必须做出公正的惩处,只有做到赏罚分明,才能督促学生修正错误,促进学校文明的建设,形成良好校风和社会声誉。第六条:学生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除扣班级量化分外,由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进行批评教育。1、上课、自习时间迟到、早退或不遵守课堂秩序者。2、上早操、课间操拖拉,不随班级站队,晚到操场或途中打闹、不守秩序,不认真做操者。3、在午休、
7、晚睡时间内违反宿舍有关管理规定者。4、无故不交作业者。5、攀花折树,无故进入花坛、草坪者,攀爬连廊、乱扔乱画、校内骑车等违反校园管理规定者,对公物采取不正当使用者,如水龙头只开不关、白天亮灯等。第七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写书面检讨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学校处以校会点名批评或校内通报批评的处分。6、在一周连续违纪,累计扣分在5分以上者。7、学生违纪,却不接受检查、管理人员批评教育者。8、有在校内吸烟、喝酒、打扑克、随地大小便等不良行为者。9、不团结同学,与同学发生矛盾,打架骂人者。10、违犯宿舍关于午休、晚睡的规定,一周达两次以上者。Ih故意损坏公物者(还
8、需按规定赔偿)。12、连续旷课一天以上者。第八条:学生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记,并视其表现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处分,不计入学生档案。13、经常旷课、迟到(迟到三次作为旷课一节),累计尚不足一周者。14、乱用电器、乱扯电线,造成不良后果者。15、学生谈恋爱,不接受学校教育者。16、有盗窃、赌博、酗酒行为者。17、有打架、斗殴或敲诈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者。18、学生违纪一学期内被学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第九条:在籍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处以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不发给毕业证书。19、一学期旷课、迟到(迟到三次作为旷课一节)累计达一周以上者。20、对携带凶器
9、打架、斗殴或勾引社会不法分子到学校寻衅者(并报送公安机关惩处)。21、敲诈同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22、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收审者。23、学生对批评教育不满,对老师或同学有报复行为者。说明:1、对个别违纪学生,若屡教不改,可连续加重处分。2、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在学校控制分数以下者,学校将安排适当时间予以补考,经过补考后仍达不到学校控制分数线者,不发给毕业证书。可随下届学生一起参加毕业考试,视其成绩另作处理。3、通报批评:由班主任提出报告,交级部主任审批决定,到政教处备案。警告、严重警告:班主任提出,会同级部主任交政教处审批,分管校长决定。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班主任提出报告,会同级部主任交政教处审核,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决定。4、对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前,班主任必须找到学生家长谈话,做好思想工作,以便达到共同教育学生的目的。5、对违纪学生,学校本着“惩前患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要严肃处理,同时又要认真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其悔过自新,以促进其发展进步。对表现较好的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按审批权限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可撤销其处分,不记入档案。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将慎重而从严处分,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警告以上的处分和撤销处分,一律由政教处张贴布告,向全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