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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向委托投资协议LH甲方:XXXX责任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 方:XXXX有限公司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节定义与解释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与简称应当具有如下规定的涵义:L投资:是指乙方自愿将合法资金按照本协议约定投资于甲方,以获取投资收益。2 .投资标的: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道路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规模约主、次干道共计18.91公里。3 .投资生效日:指甲方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之日。4 .投资资金: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甲方提供的用于投资的资金。5 .不可
2、抗力:指本协议当事人不能预口、不能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日后发生的,使本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恐怖袭击、法律法规的变更或其他突发事件。6 .元:指人民币元。7 .年:一个公历年平年为365日,闰年为366日。第二节投资金额及项目第一条乙方自愿将合法资金按照本协议约定投资于甲方,以获取投资收益,投资资金 10000万元人民币。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投资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甲方指定的账户收到乙方的投资资金后向乙方开具正式收款收据。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开户名
3、:账号:开户行:第三条投资资金的投资范围限于本协议列明的投资标的。条本协议项下投资的期限自投资生效日之日(含)起至投资标的工程竣工之日(不含)止,若投资不成功或者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投资标的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则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视为本合同项下投资期限已到期。第五条 投资期限届满后30日内甲方或其指定的合作单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投资标的项下相对应投资款项和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按8%/年计提,投资期限按每笔投资资金到账后实际占用资金天数计算。第三节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甲方将及时告知乙方任何其知道的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权利或者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信息,并应当提供甲方投资标的物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
4、料。第二条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运作。第三条在乙方按本协议约甲方支付投资资金后180日内,乙方未中标该项目,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通知中说明投资不成功的原因,并在7个工作日内甲方或其指定的合作单位向乙方返还投资资金、投资收益及罚息,罚息率为5%/年(该罚息不包含投资收益率),利息期限为甲方收到乙方投资资金之日(含)至甲方返还乙方投资资金之日(不含),按日计息。第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第四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乙方自投资生效日起,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取得其投资产生的收益。第二条 乙方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乙方声明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全文,了解相关权利及义务,了解有
5、关法律法规及投资标的的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险。第三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收款账户未能收到乙方支付的委托资金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项目的招标条件未满足合作模式中的约定的商务条件,乙方有权放弃投标,由此导致乙方未获取工程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或者是其指定的合作单位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投资资金,投资收益及罚息,罚息率为5%/年。第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第五节通知与送达第一条 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做出的通知和/或文件均应书面形式做出,可由当面递交、传真、快递、挂号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第二条所有该等通知和其他联络均应视为已被收到:(1)当面递交的,于递交时收到;(
6、2)邮寄或快递的,则寄出五个工作日视为收到;(3)传真递交的,传真机报告确认时视为收到;(4 )电子邮件发送的,收件方服务器接受视为收到。第六节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第一条有关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及对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含香港、澳口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并按其解释。第二条因本协议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投资资金,则乙方以未投资金额的5%/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超出约定期限的时间计算,期限为超出约定期限之日(含
7、)至乙方向甲方提供投资资金之日(不含),按日计取,甲方有权从乙方已经提供的投资资金中扣取前述违约金O第四条本协议引发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如果无法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应当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鉴定费、证人费及差旅费及胜诉方为实现权利主张而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第五条仲裁事项为保密的事项,双方均不得将提交仲裁的事项向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披露(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和工作人员除外)。第七节其他事项第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约定存在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首笔投资款之日起生效。第三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字盖章口,本口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 月日I 5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