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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平镇农村路灯维护项目(2023-2023年)合同书采购编号:HDCS202309项目名称:从化区太平镇农村路灯维护项目合同编号:TPNC1DWH2023012023年2月日甲方(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广东中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从化区太平镇农村路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采购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一、服务要求:必须符
2、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二、服务方式,对招标文件要求,乙方上门服务,包工、包料(除太阳能蓄电池由甲方采购外)、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保险费等。三、服务期限运行维护管理期限贰年。四、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贰佰柒拾柒万元整,小写:2,770,O00.00元;季度服务金额:大写:叁拾肆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346,250.00元。注: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生产安全、包保险费等。五、付款方式1、承包经费的支付方法:按季度支付,即在每季度次月的10个工作日前采购人通过银行划账等方式付款。如承包单位有被扣罚款项,按扣款后余额划拨
3、。但是,由于财政经费的迟延拨造成采购人未能按上述规定划拨承包经费的,经费支付时间为具体财政经费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合同有效期满后,中标人须办妥相关交接手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才支付上季度承包经费。因中标人责任造成未按时交接项目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每逾期一天支付人民币500元的逾期费用,该费用可在采购人应付的承包费中扣除。3、付款时乙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施工日志、考核评价表等资料。六、服务内容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一)、主要服务内容1、对太平镇镇属路灯共6681盏及其它景观照明设施的养护(其中:太阳能路灯5155盏,市电路灯1526
4、盏,)及相应设备维修,修复(其中:控制箱45个,电缆约61000米);2、项目特点:地处白云区交界,距广州市60多公里,维护点分散,不集中,覆盖全镇285平方公里。(二)、管养范围1、对太平镇镇属路灯养护范围内的路灯灯泡、线路、电池控制箱、漏电保护开关、交流接触器、时控开关包工包料维修更换。2、对路灯供电线路的常规故障进行修复。3、对养护范围内路灯立杆的常规故障进行修复。4、负责对路灯在每个季节的亮灯时间设置、调控。5、定期对路灯灯具进行清扫,提高照明效果。6、对太阳能电池进行更换。(三)、日常维护工作要求1、质量标准:按广州市从化区路灯维护项目管理方案的质量要求验收。2、管养维护基本要求1.
5、1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路灯每半个月巡查一次,检查亮灯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按供电部门有关规定春、秋两季定期常规检查电缆、灯具、箱变各一次,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常规检查试一次;箱变预防性检测每年一次。1.2 日常维护含路灯照明节能设施、高低配电设施,高低压电线电缆(含电缆管道)及其他电气设施维护、损坏更换及被JS修复;建立巡查、养护、抢修管理网络,保证照明设施24小时有人维护和巡查,对路灯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有关灯杆、灯罩、设备表面半年清洗一次,及时消除灯柱乱张贴及强弱电线的乱拉乱挂;灯杆、箱体及其他影响观瞻的设备表面喷漆一次。1.3
6、 维护管理标准要求保证平时亮灯时间内亮灯率在98%以上,节假日亮灯率100%,灯具完好率100%,灯杆垂直度保持100%,保证太阳能路灯的亮灯时长必须达6小时以上。杜绝白天亮灯的情况出现,亮灯具体时间按从化地区相关标准执行,中标人保证路灯关启时间准时,依时。1.4 做到维修及时,发现路灯不正常亮灯后,需在48小时内对故障路灯进行检查维修;接到甲方派送的工单、重大节假日及政治活动时立即在通知当日修复;对危及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尽快维复;如人为性(盗窃或车辆)损坏路灯(杆)或路灯线路,电箱设备等中标人必须在第二天内将损坏的路灯(杆)搬离现场,五天内修复原貌,不得以任何籍
7、口延误时间。1.5 每半个月(含夜间)对镇辖区内(36个村居)的路灯进行巡查。1.6 甲方辖区内所有的路灯设施如被人为损坏、被盗窃、太阳能电池寿命到期后自然损坏、所有路灯配件损坏等情况,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及更换,并建立工作台账。1.7 7对镇属路灯被水泥硬底化封闭及相关地上附着物遮盖的电池并进行开挖更换电池(电池型号需匹配路灯使用)。2.8对我镇镇属路灯被绿化、果树、建筑物、杂异物等遮挡路灯的进行修剪清理或日常维护。2. 9乙方需对甲方辖区内所有路灯从新进行喷漆编号,登记具体编号,形成台账,中标人需要义务维护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属下的灯饰。3、路灯资料台账要求2.1 乙方需配合采购人做好上
8、级部门要求报送的资料文件;2.2 做好每月的路灯维管日志(具体指路灯配件更换口常记录及现场图片整埋);路灯维护人员节假日值班制度表;路灯不亮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台账表及现场图片;路灯每月巡杳记录台账(巡查包括电箱运行情况、路灯亮好正常情况、路灯配件日常情况等);路灯每月果树或球化树遮挡修剪和灯杆及灯头清洁还有未编号灯杆喷漆等台账表:路灯配件备品采购一览表。3. 3对我镇的墟镇及各村的路灯进行核对数量,以墟镇和每条村为单位将路灯资料整理成册便于归档。(四)、项目管理及安排1、为了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乙方必须提交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9、2、乙方应详细列出项目实施方案计划。3、乙方在实施维护工作所进行各项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4、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的安全保障措施,服从现场交通及城市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畅顺,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行人及车辆的安全。5、乙方组织安装人员文明施工并保证安装过程的人员安全;并严格遵守市政、环卫、绿化、城管、治安、交通、水、电等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件及承担责任和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装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6、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淤泥垃圾等,即时清理,不能污染路面。(五)、质量要求乙方用于维护工作所需的物质必须符合国
10、家及甲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六)、商务要求1、太阳能蓄电池甲方按维护计划负责采购提供,乙方提出更换太阳能蓄电池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2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合法的、全新的、安全的、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设备,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与招标要求出现偏差,甲方应该列出设备的差异数据,并出具质量保证承诺,如果没有列明偏差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反国家有关行业安全和质量规定及违法侵权等,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负全责。3 .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服务质量造成的服务损坏
11、、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日起计。A.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同时需对有电池故障或电池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或更换,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洪水、地震等)造成的故障除外;B.接到报障后的3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6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排障。C.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D.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2)甲方擅自改装设备;
12、E.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甲方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F.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G.质保期过后,仍须提供终身维修,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工时费和差旅费。H.甲方承诺中标后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服从当地相关部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4.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A.乙方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之日,须以中标金额的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B.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乙方责任,使甲方
13、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C.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天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5.乙方承诺中标后在路灯安装过程中必须服从当地相关部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6、中标价格包含运输、拆卸、安装、调试等其他施工前后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利润。7、乙方在中标后需在从化区太平镇墟镇范围内设立项目部,并有相对应的仓库及办公场所。8、如在服务期内需对太平镇路灯翻新及重新对灯杆进行编码,乙方需无条件执行。9、按照建设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每个月报维护的进度日志,每个季度整理好维护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14、10、乙方需对所有镇属路灯重新编码,每条村维护资料单独成册保存,方便业主单位和主管单位不定期抽查。(七)、其他要求1、甲方不提供乙方人员食宿。2、乙方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病)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在承包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4、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采购人需求。5、乙方全部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标准要求。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甲方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权利。
15、7、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中甲方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附件条款。8、乙方按国家财务政策规定立财务账本,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依法纳税,为工人购买社保,公积金,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财务检查,审计,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有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工人工资发放表和为工人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有效报表。9、如因乙方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经费中相应扣减。10、甲方发包的道路照明设施或考核标准出现变化的,按合同约定处理。11、上年度养护中标单位按上年度验收合格标准交付给今年度养护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后5天内对本次养护的内容全部查清汇总报给采购人,否则,引起中标人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2、以上采购服务合同双方签订生效后,在此服务期间排查发现的路灯故障问题均属本合同约定的维护范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我镇镇属范围路灯不进行相关管养维护。七、质量要求1、在维护服务期内,如果因乙方对维护工作时间过长造成甲方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2、乙方用于维护工作所需的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及甲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3、若乙方承担的维护内容在验收时达不到国家及甲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重新修复,否则按违约处理,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1、甲方将随时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