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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规范编制说明一、项目背景(一)全省和国内外产业、技术现状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随后,云南省(2016年)、青岛市(2016年)、天津市(2014年)、银川市(2017年)等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应急处置评估实施方法的文件和工作制度,使应急处置的评估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但从全国范围和各省市的总体执行情况上来看,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的相应标准比较匮乏,对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基本停留在定性的分析基础上,没有形成量化的评
2、估指标,没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二)制修订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安全生产法(2023年修订)第八十六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本标准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迫切需要。有利于规范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三)主要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并且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或参与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文
3、件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依据、评估目标与原则、评估方式、评估程序等内容,从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两个层面,围绕应急准备、信息接报、应急响应、现场管理以及应急保障等评估内容进行打分,根据标准给出的计算公式得出分值,最终根据给出的评估等级划分表得出评估结论。附录部分给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内容一览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等级划分表、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大纲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表。(四)其它必要的情况说明无。二、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2023年8月,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规范标准的立项申请。
4、2023年4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项目周期24个月,由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组织完成该标准的制订工作。(二)编制过程1组织起草阶段2023年6月-7月,确定了以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的标准编制工作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查阅、整理、调研等工作,编制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规范标准草案。2023年8月,通过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综合服务平台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提交立项建议书。2023年12月,贵州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组织召开会议对提交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进行技术评估。2023年4月,获得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2023年4月-7月,完善草案内容形成了生产
5、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规范(调研稿),标准编制小组前往各市(州)开展实地调研,就标准讨论稿与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相关企业等进行多次讨论,根据调研的意见整理修改,形成标准讨论稿。2.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8月-2023年月3月,编制小组发函至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重点征求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调查与评估统计等部门,以及辖区内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经验的重点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向相关行业专家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研讨,对标准的内容进行充分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23年4月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
6、出挂网征求意见申请。(三)主要起草人及其工作分工主要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员职称/职务任务分工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官燕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幸贞雄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徐明智高级工程师现场调研、文件起草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龚应前高级工程师现场调研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邹璇工程师现场调研、文字编辑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武熠明工程师现场调研、文字编辑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娄义红高级工程师标准技术支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栾婷婷副教授标准技术支撑、文字编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宋冰雪副教授标准技术支撑、文字编辑贵州省应急救援中心张金
7、市工程师调研单位的协调沟通贵州省应急救援中心蒲荣飞工程师调研单位协调沟通、现场调研贵州省应急救援中心陈家湘工程师现场调研三、主要条款的说明及确定依据(1)范围: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的一般要求、评估程序和评估内容。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并且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或参与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引用的相关标准文件。(3)术语和定义: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进行定义。本部分来源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到事故危险状态消除期间,为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和环境而采取的措施、行动
8、。(4)一般要求:规定了评估对象、评估依据、评估目标与原则、评估方式等内容。本部分主要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等相关条款编写。(5)评估程序:明确了成立评估工作组、资料收集分析、评估实施、评估报告编写等程序内容。本部分主要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等相关条款编写。(6)评估内容:包括对事故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评估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准备、信息接报、先期处置、应急联动、现场管理、应急保障等内容。本部分主要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等相关条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DB1
9、1/T18792023)6.1编写。(7)评估报告:提出评估报告的内容。本部分主要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第十一条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DB11/T18792023)5.4.1编写。(8)持续改进:给出了根据应急处置评估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本部分内容依据前期调研和本省开展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经验进行编写。附录A给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内容一览表,附录B给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等级划分表,附录C给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大纲,附录D给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表。附录A主要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DB11/T18792023)附录A,并结
10、合领域专家意见进行编写和分值设置。附录B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等级划分表主要依据本省开展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的实际经验制定,通过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的试评,划分不同等级的分数区间,应急处置评估的结论符合本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中的描述。附录C主要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DB11/T18792023)附录B进行编写。附录D依据下表来源中法律法规内容进行编写。表D.1事故单位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表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估要素来源应急准备事故单位按GB/T29639的要求编制相关应急预案情况,预案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案备案情况。1 .应急预案编写前,开展符合企业
11、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2 .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3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4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5 .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案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
12、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
13、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按照AQ/T9007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演练流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评估总结和持续改进5个阶段。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事故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设立值班人员和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1 .易燃易爆物品、危
14、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2 .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3 .应急救援队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
15、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应急值班人员:4 .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5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