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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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租资产名称:出租单位名称:滁州市滁宁城际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口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租方:滁州市滁宁城际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郑健地址:滁州市琅珊路164号物资大厦8楼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地址:商铺名称: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控制中心第八层笫1、2、3间办公房产招租联系电话:乙方于2023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
2、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甲方将位于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控制中心第八层办公房产的第1、2、3间(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451.84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走(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
3、,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乙方租用合同标的物的用途为在公。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即从年_月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第三条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乙方使用合同标的物的租金为(大写)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月/平方米。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第四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五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先付后租,
4、第半(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16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200%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有关履约保证金、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先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大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
5、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3、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计收办法:租赁期内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等。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乙方支付。第五条物业管理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负责,发现房屋结构等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出现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维修。如果出现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房屋结构等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甲方的
6、权利和义务1、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租金,当乙方出现拖欠缴交租金现象时,有权向乙方追缴拖欠租金及逾期违约金。2、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乙方。3、负责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定期检查。租赁有效期内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坏和损失,甲方不负有修缮和赔偿的义务。4、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终止。5、租赁期满,如甲方房屋不再出租,甲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
7、在租赁期满之日起2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200%向乙方收取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权。2、按规定按时交付租金和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3、合同有效期间,凡除公共部分的维修之外其他一切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即在合同标的物使用期间,室内设施(含水龙头、灯管、卷闸门等)的维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有关的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也由乙方自行负责。4、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
8、意或过失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如需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取得许可,方可实施;如装修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有关房屋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合同标的物完好,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给甲方。5、乙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6、合同有效期间,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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