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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发能源(黄冈)有限公司2023年4-6月氨水采购技术规范书城发能源(黄冈)有限公司2023年031总则1.1 城发能源(黄冈)有限公司烟气处理-脱硝系统所使用的氨水的技术要求。1.2 本招标技术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谈判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法规、标准要求。1.3 如果谈判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谈判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1.4 本招标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
2、,经双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 在合同签定后,采购人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1.6 谈判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的文件在合同执行期间继续有效。1.7 谈判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承诺的事项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1.8 本技术规范书中带有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不能偏离,谈判投标人如有任何偏离则作废标处理。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黄冈项目:城发能源(黄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项目)。2.2项目地址黄冈项目: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匡河镇莲花林村武英高速南侧。2.3氨水使用情况序号项目名称耗材名称2023年46月拟用量(吨)1黄冈项目氨
3、水1163供货、服务、保险与安全、健康、环保要求3.1谈判投标人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氨水供货、运输、到货取样、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等工作,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均由谈判投标人承担。3.2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1.1.1 供货范围黄冈项目氨水采购,包括项目运行烟气处理-脱硝系统所需氨水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验收、人员培训及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1.1.2 氨水的供货要求本技术规范书所列的氨水数量为按垃圾处理量预估暂定一个季度的供货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仍按合同单价执行。采购人不排除因投产时间、工艺方案改变、垃圾量减少导致的氨水供应减少甚至取
4、消的风险,此风险由谈判投标人负担。1.1.3 氨水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HG/T-5353-2018)序号项目指标备注1氨(NH3)含量20%2外观无色透明或带微黄色的液体3色度/黑曾804残渣含量O.2g1注:以上4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或几项不合格,即产品不合格。3.3 谈判投标人负责将氨水送到采购人仓库或厂区指定地点,谈判投标人负责卸货并配合采购人清点到货数量。谈判投标人负责在采购人监督下进行取样。谈判投标人负责卸料点的环境卫生,做至产工完、料净、场地清”。3.4 采购人安排专人对到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谈判投标人卸货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并自行负责配备相关卸货及拉运的设备。3.5
5、质量验收:以采购人厂内化验为准,谈判投标人随货提供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做参考。采购人对每次到货的氨水进行厂内化验,在采购人、谈判投标人共同见证下进行取样。3.6 重量的验收:谈判投标人将合同标的送达指定地点后,按采购人指定的衡器进行称重,供需双方派员监磅,称重码单应记载毛重、皮重、净重并且由双方监磅人员共同签字认可,该码单记载之净重即为采购人收到合同标的的实际数量,应为双方用于合同价格结算的数量。3.7 谈判投标人应与运输单位签订合法的委托合同;运输车辆及人员需有合法资质证件;进入采购人范围内作业的一切谈判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或者外委单位人员均需购买有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并备案至采购人处。3.8 由
6、于黄冈项目为全年连续运行,因此谈判投标人需做好充分、详细的紧急情况送货方案,如遇冰雪雨冻等自然灾害天气和交通、环保管控等情况,谈判投标人应提前送货,确保不发生因为暴雨、台风、春运、产品入厂检测不合格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及时到货事件。3.9 谈判投标人供货期间,全年不得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供货或供货不足,影响正常生产运营情况,一经出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3.10 判投标人供货期间,全年不得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供货或供货不足,影响正常生产运营情况,一经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谈判投标人方承担相应损失。3.10运输供货方式:由谈判投标人用槽罐车运输到采购人
7、项目厂区。3.11 风险承担:在谈判投标人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后将货物交付给采购人并由采购人出具收货单之前,货物的风险均由谈判投标人承担,交付之后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4质量标准4.1 本工程执行:国家、电力、化工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4.2 采购人对每次到货的氨水进行厂内自检及不定期外检化验,并将质量检验结果及时通知谈判投标人,谈判投标人须无条件认同采购人厂内检测结果。其品质数据以采购人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并以此作为合同价格结算的依据之一。4.3 若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处理,谈判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供合格产品保证采购人厂内氨水正常使用需求,因产品不合格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谈
8、判投标人负责。4.4若发现谈判投标人明显造假的恶劣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谈判投标人负责;若产品品质不合格,造成采购人损失,该损失由谈判投标人负责赔偿。4.5 入厂罐装氨水按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GB/T6680)要求进行取样;每批次随机抽取3个样品,每个样品约500m1,一个用于厂内检测,一个留样,一个寄零碳化验室化验。4.6 厂内自检及外检指标、标准及方法执行HG/T-5353-2018。5质量保证与试验5.1 氨水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在每次供货时,谈判投标人均需提供完备的氨水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一切损失由谈判
9、投标人负责。5.2 谈判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提供的氨水检测报告。另需以不低于每半年一次的频率提供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的检测报告。5.3 谈判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采购人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氨水的制造、供货、试验、装罐、发运、现场卸料等过程全面负责。5.4 谈判投标人应对氨水进行必要的工厂检验。5.4.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谈判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谈判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5.4.2 检验的范围包括氨水的加工、试验至出厂试验。5.4.3 谈判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
10、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谈判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谈判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5.5 异议5.5.1 如果谈判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量检验结果持有异议并认为需要重新检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共同派员重新取样封存并送采购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双方同意最终以该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合同价格结算依据,送检费用由谈判投标人承担。5.5.2 谈判投标人对质量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对合同标的含量的异议应在采购人告知谈判投标人质量检验结果后立即提出,如无异议则双方签字认可;对除合同标的含量以外的质
11、量指标如有异议,必须在采购人质量检验结果告知谈判投标人的两个工作日以内提出。否则,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异议。6技术资料6.1 谈判投标人提供资料内容与供货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生产要求。6.2 随货提交的质保文件6.2.1 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的生产厂家质量检验报告。6.2.2 合格证。7交货进度7.1 交货时间、要求与现场库存条件说明7.1.1 供货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均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7.1.2 所有氨水均不是一次性交货,根据采购人现场的需要与要求定期(周/月)按批次交货,以采购人电话通知的量和时间为准。采购人将提前1天通知谈判投标人,谈判投标人
12、须在24小时内将氨水和相关品质报告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氨水的装卸工作。7.1.3 采购人现场氨水储存条件见下表。表中的数据为储存罐的最大容积,因维持生产需要一定存量。为了方便谈判投标人送货,原则上谈判投标人氨水的单次最少送货量不少于“现场单个储罐最大储存量的50%”。耗材名称项目名称现场最大储存量(m3)氨水黄冈项目357.1.4具体交货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可能调整,如推迟交货,采购人提前7天书面通知。如需提前,买卖双方协商解决。8分包与外购8.1 谈判投标人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标的进行分包或外购。8.2 采购人对谈判投标人分包与外购的确认,并不能豁免谈判投标人应负的责任。9
13、考核9.1 出现延迟送货,影响采购人使用的,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延迟1天以内,罚款2000-5000元;延迟2-3天,罚款10000-20000元;延迟3天以上罚款20000-50000元。9.2 出现卸料过程中污染现场并未能及时完成卫生恢复,罚款2000元。9.3 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厂区范围内吸烟、进入厂房内不带安全帽,按500元/人次进行罚款,拒不整改的,加倍考核。9.4 若发现氨水明显造假,如掺杂质等恶劣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谈判投标人负责;9.5 若产品品质不合格,造成采购人损失,该损失由谈判投标人负责赔偿。9.6 工作人员发生其他违反采购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的,按采购人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执行奖惩。9.7 质量考核条款买方对每批次到货的氨水至少取三份样进行检验:(1)气水的纯度原则上不得低于20%,当低于20%买方可以要求退货经双方协商可降价接收,合同单价相应下调,公式如下:序号氨水纯度(NH3)氨水调整后单价(元/吨)119%(含)-20%吨氨水价格x.96218%(含)19%吨氨水价格x0.90注:NH3含量低于18%时,买方将无条件拒收该批次氨水(2)发生降价接收情形,卖方不得提出异议(3)颜色外观、蒸发残渣指标不合格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