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剥及辅助机械相关记录管理办法试行.docx
《煤矿采剥及辅助机械相关记录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采剥及辅助机械相关记录管理办法试行.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煤矿采剥及辅助机械相关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和统一采剥及辅助设备相关记录,加强对工程机械及其司机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机械安全运用,提升机电设备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外委单位。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机电科职责:(一)负责编制、更新工程机械记录模板。(二)负责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机械各项记录进行检查,掌握维护保养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进行处罚并监督整改。(三)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机械相关工作进行沟通。第四条工程机械使用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工程机械运行、保养、检修、点检工作,详实填报记录。(二)负责本单位工程机械日常的运行、
2、检修保养、交接班等规范填写的管理工作。(三)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机械司机进行规范填写记录的培训工作。(四)负责归档工程机械各项记录。第三章管理细则第五条日常管理要求:(一)要求每车每月使用一本记录本。(二)记录本使用完后归档保存,以便后期检查。(三)记录本要随车携带,以便日常检查。(四)记录本不允许乱涂乱画,只允许在规定表格内记录和本车相关的点检、检修、运行、交接班的事项。(五)记录必须由当班司机填写,不允许代签。(六)要求记录字迹工整、整洁,无破损。第六条考核细则:(一)未按要求配备记录本的工程机械,每车处以IoOO元罚款。(二)未按要求填写各项记录的,每处处以100元罚款。(三)未按要求填写记
3、录造成严重后果,除按上级单位或制度要求处罚外,视情况再进行2000-5000元处罚。第四章附则第七条凡是与公司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条款,以上级文件为准。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机电科所有。第十条附件:附件1:矿用卡车点检、运行、检修、交接班记录附件2:平地机点检、运行、检修、交接班记录附件3:前装机点检、运行、检修、交接班记录附件4:水车点检、运行、检修、交接班记录附件5:挖掘机点检、运行、检修、交接班记录附件6:压路机点检、运行、检修、交接班记录附件1:煤矿施工单位名称(打印时修改)矿用卡车点检、运行、检修、交接班记录工程机械型号:编号:年月1、检查结论:正常
4、不正常X。2、异常情况:记录点检时发现的故障,无故障时填写a”尢。3、记录:认真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允许有缺项。4、页面不准缺损、丢失,页面整洁。运行、检修记录1、作业内容填写“原煤”、“土方”或其他工作,并填写作业位置。2、设备状态:在良好或者故障前打。3、无故障时故障原因及故障处理情况填“无”。4、故障处理情况填写更换零部件情况、是否排除故障、重新上岗时间等。交接班记录1、存在问题:填写当班出现的问题,及已经采取的措施;没有问题填写“无”。2、需跟进处理事项:填写需要接班人员跟进处理的问题;没有问题填写“无”。3、记录:认真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允许有缺项。4、页面不准缺损、丢失,页面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辅助 机械 相关 记录 管理办法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