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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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精神和我省“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总战略的伟大实践,积极落实人才培养优先服务区域经济,服务“四化两型”社会建设与发展,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及专业科、处室与国(境)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队伍建设、科研、技术开发与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
2、称校企合作)。第三条机构设置学校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办公室、专业科、就业处、教务处、后勤处、培训部、纪检监察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学校的校企合作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二)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审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三)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管理机制,加强校企合作的宣传。教务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管理,制定校企合作计划,指导校企合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学校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拓展、提升校企合作项目内涵并组织开展校企
3、合作与生产性基地(园区)建设项目的调研;(二)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方向和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需要,负责制定中长期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协调和管理学校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三)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各项管理制度;(四)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推动、协调教学科(部)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负责对各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和考核;(五)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校外实训基地由教学科具体经办);(六)负责校内外实训基地总体规划与建设工作,完成院(省、国家)级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工作,指导各教学科
4、(部)做好校内各实训基地建设的立项、论证、建设及验收等各项工作;(七)做好校企合作项目质量信息反馈,在校园网上进行校企合作动态报道,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八)管理校企合作中的各项经费,扩大校企合作的影响力,加快校企合作向广度与深度发展。(九)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专业科工作小组:对于每一个校企合作项目,有关科(处)成立工作小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校企合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努力挖掘资源,联系更多更好的企业来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原则上要求每个专业要有实质性校企合作项目,学生较集中的专业可开设多个项目。(二)对合作企业的信誉与实力做
5、详细的调研并将调研报告送交学校校企合作处审核,必要时会同校企合作处赴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提出立项申请。(三)与合作企业草签校企合作协议,明确提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校企合作项目立项通过后,协助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并确定项目联系人,及时向校企合作处反馈项目进展情况。(五)自觉接受校企合作处在本科(处)开展校企合作中的协调、指导与监督,配合校企合作处做好校企联谊工作以及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年度效益评价和验收工作。第二章合作第四条合作原则(一)服务企业原则。企业的需求就是学校的追求。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学校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
6、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二)校企互惠原则。校企合作双方互惠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四)校企互动原则。“开拓、创新、合作、共赢”,以服务换服务,共建共享、共赢共进的机制。第五条合作目标校企合作的目标是: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校专业设置;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实施企业在岗人员培训I,提高学校开展社会培训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
7、企业需要的招生就业渠道。第六条合作形式(一)工学交替模式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校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技能教育。其方式为学生在学校上理论课,在合作企业接受工作技能训练,按双方共同制订的教学计划实施交替。(二)“订单”合作模式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录取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现招生、实习、就业联体同步。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具体设有定向委培班、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等
8、。(三)教学见习模式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到合作企业对企业工作程序及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四)顶岗实践模式顶岗实践也称“2+1”教学模式,即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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