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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群财务工作管理为了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提高专业群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预算管理根据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则,后勤处期初要分析本期收支情况,编制预算报表,确定本期必须保证项目、重点投入项目、压缩支出项目、低线维持项目,避免添置的盲目性,运转的无计划性。财务预算报告,交党委会审批后严格执行,月末与期末将财务报表送书记、校长和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阅,并根据财务运转情况向书记、校长和主管财务的副校长提出合理化建议。每学期结束向职代会汇报全期财务运行情况。并听取意见为下期制订
2、可行性计划提供依据。第二章:收入管理(一)学校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二)每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必须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或文件,必须使用财务、税务、民政部门核发的收款收据,必须由财务室会计人员统一收取。(三)任何处室或专业科,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四)任何人不得挪用代收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所收取的费用应及时向财务室缴帐,没有及时缴清帐目的,学校将从规定缴帐之日起按月息2%收取利息,并按月从工资中扣除,并按挪用公款处理。(五)每笔收入都要及时出具收据,及时入帐。第三章:支出管理(一)学校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
3、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出现运转“赤字”。(二)学校采购管理1 .日常零散生活物资采购及商店货物的配送,由后勤主任把关预算、交主管后勤副校长审核后方可实施。大米、煤、面粉、油、猪肉、鸡、鱼等大宗物资采购须由工会参与、纪委监督、后勤处主持分季度或年度招标。2 .非生活性物资的采购均应事先填好购物审批单,审批后交后勤处实施。采购过程中,必须有二人参加,带有专业性的物品由专业教师协同采买人员共同采购。按规定由政府采购的一律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购入的物品必须交财物保管员签字入实物台帐,图书、书籍课本必须交图书管理员
4、验收、签字后入帐。3 .其它物品的采购必须到后勤处开具审批单后方能采购。4 .采购审批权限:500元以内的由各主管校级领导审批;500-3000元以内的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3000-10000以内的由校长审批;IoOOO元以上的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三)支出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开支、需经学校纪委副书记、审计员审核签字并由学校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帐。3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由教育局审计股审签后方可报帐。招商引资、争取项目的开支以及非业务性开支必须有纪委书记、校长、党委书记等三人签字认可。(四)严格控制招待费、租车费和宣传费。1 .学校所有公务活动的招待、租用车
5、辆等归办公室集中管理。招待费和租车费限额标准,严格按照县纪委、教育局纪委相关文件执行。其经费开支实行年度包干和限额控制。具体分配经费如下:校级领导、各处室公务消费每人每年限4000元(参加县以上会议,外出招商、引资、学习、考察及举办县以上活动支出不计算在内)。2 .所有招待费、租车费等项目支出统一由办公室审核,并实行实名造册登记,每季度通报一次。3 .公务活动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原则上安排在学校小食堂。校内招待用餐由办公室主任签发派餐单,交食堂主管办理。特殊情况需校外接待的,须先向办公室申报,报请党委书记和校长批准。校外招待一律现金买单,其条据必须先由经手人送办公室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报帐。
6、4 .学校长年包租车辆的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特殊情况(如:处理突发事件、中心工作、紧急协调、重大活动等)租用其它车辆需先申报,经书记、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开具调车单,调车单上写清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出车地点,经手人、办公室主任签名,调车费计程标准为:去长沙一趟550元,去岳阳市内一趟160元,去乡镇一天280兀O5 .各处室、各专业科和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到校外打印、复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办公室审批方可。(五)教职工外出业务学习一律由教务主任开具派送证明,交分管校级领导签字后作为附件方可报销相关费用。处室主任以上领导外出、引资、考察等,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报帐。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行200
7、710号文件湖南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差旅报销的标准为市内出差一天途中补助12元,住宿补助70元;省内出差一天途中补助24元,住宿补助100元;外省出差一天途中补助30元,住宿补助120元;发达地区出差一天途中补助40元,住宿补助150元(此住宿标准适用于1-2人,多人出差依此类推)。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打的(特殊情况除外)。(六)报帐和审批程序:各类合法、填制齐全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字(是实物的必须由财物保管员验收,是图书、书籍课本的必须由图书管理员验收)一学校纪委副书记、审计员审核签字一相关人员签字证明属实(3000元以上的必须有校长签字证明属实)一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
8、内审小组签章一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签字。第四章:资产管理(一)固定资产的管理1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和各种建筑物及其辅助建筑物,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和生活辅助设施、办公设备、图书、课桌椅等。2 .学校应按要求建好固定资产帐、册、卡,即财务室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册,保管地点、保管人建立责任卡,做到帐、册、卡相衔接。属于上级调拔和社会捐赠的办公设备、设施应先到财务室入帐,注册、然后登记入卡。3 .每期结束前,学校组织财产保管人员对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损坏和遗失的固定资产,要澄清底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调整好相关帐目。4 .报废了的固定资产应到财政局国资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处置核
9、销,并调整好相关帐目。5 .外单位借用学校实物或租用学校场地、必须取得书记、校长的同意,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和租赁费后,财物保管员凭有关收费依据方能办理借用手续。6 .人员调出等须经后勤处验收该人所有校产后,方可办理有关调出手续,凡损坏财产必须按规定处理。(二)现金管理1 .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00元以上的公务开支必须转帐支付。平时财务室保存的现金不得超过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报帐员不得以白条抵现金。2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学期初代收的课本费、服务性收费等,应于当日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任何人不得公款私存。凡以白条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收据收取费用时,财务室应予以
10、拒付。3 .教职工原则上不准借用公款,如违背规定借用公款的,应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收回”的原则,限期收回。因公出差需预支差旅费的,须经校长和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预支,但出差回学校后三天内必须报帐,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4 .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对应收及暂付款应当一年一清理,不得长期挂帐。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第五章:基本建设管理(一)学校项目建设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主管项目建设的副校长、后勤主任和项目建设管理员负责对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招标、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并对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后勤主任、项目管理员是
11、直接责任人。(二)实行立项审批制。国拨资金项目由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自筹资金项目(含维修、添置)3万元以上的必须先造具项目预算报县教育局主管项目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报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由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审核后方可报帐。(三)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所有项目必须按照立项资金实行限额设计、财政评审和结算审计。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必须经县教育局审签。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选择三家以上的施工单位进行邀请投标,所有工程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局负责基本建设人员会同设计、质监等部门现场确认并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四)强化建设资金管理。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教师监督和相关部门检查,严禁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五)学校小型基建,维修项目的建设(3万元以下),必须由后勤处出具书面报告、造出预算报请主管后勤副校长、校长、县教育局审计股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章: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一)会计人员、审计员、纪委副书记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财务法规行使监督权。对违反财务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二)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学校内审小组、职代会对学校财务帐目每期认真清理、审计一次并及时公布和上报审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