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书法类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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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书法类一、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二、考试内容和形式(-)书法!临摹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工具和材料:四尺三开宣纸4张(2张正卷、2张草稿纸)由考点提供;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二)书法创作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考试内容: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0字左右,提供篆书印刷体字样);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工具和材料:四尺三开宣纸4张(2张正卷、2张草稿纸)由考点提供;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三、考试要求1 .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2 .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铃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四、考查范围1 .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2 .书法创作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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