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新版.docx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新版.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播音与中糅一、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二、考试内容和形式(-)作品朗读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二)新闻播报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话题评述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三、考试要求1 .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2 .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备稿时不得使用纸笔。四、考查范围1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3 .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4 .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陕西省 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 专业 播音 主持 省级 统考 考试 说明 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