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二年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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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二年实施方案根据*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县2023年一2024年度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积极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源,搭建购买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推动社会治理和社工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在巩固19个镇(街道)社工站常态化运营的基础上,积极打造社工站“一站一品牌”特色服务,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工程“平陆运河”项目把民政工作、社工服务放到服务和保障平陆运河建设中去,推动平
2、陆运河民政服务示范带建设。(S)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社工站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服务基层,落实民政政策,链接服务资源,推动民政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巩固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督导评估等系列措施。坚持统筹协调,整合民政购买服务等资源,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二、主要任务(一)巩固站点建设。由镇(街道)依托现有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原则上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应相对独立,面
3、积不少于30m2,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使用社工站项目专项资金购买的有关设施设备产权属于购买主体),并在显眼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对承接机构的名称、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内容等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公开;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专业社工服务场所应按照资源整合、“一室多用”的原则,与当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未成年保护站、儿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基层综合服务设施整合使用。(二)制度建设。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规章制度,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痕迹记录、服务对象数据
4、库、服务承诺等。(S)承接机构。依法在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县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协调有购买社工服务需求的部门依托社工站实施相关工作。购买主体应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书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承接项目两年内,中标承接机构需承诺成立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承接主体继续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协议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原则上以1个年度为一个周期。(四)人员配备。承接机构要根据购买服务协议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确保配备人员围绕服务内容开
5、展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人口超出10万(含10万)及重点镇,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3名驻站社工,人口低于10万,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社工站项目主管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五)统一标识。落实“1+N”模式,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镇(街道)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三、服务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确定承接机构,每个社工站承接如下
6、服务内容:(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1 .对在享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定期核查。11月30日前对各镇(街道)在享A类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核查;每半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对各镇(街道)在享的B、C类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核查;11月30日前对各镇(街道)在享的城乡特困人员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核查。城乡低保人员核查内容包括:一是家庭人口变化情况。主要是死亡、婚嫁、生育、分(并)户、服兵役、服刑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口增减情况。二是就业就学变化情况。主要是指家庭成员是否有新务工,务工单位是否发生变化,就读学校是否发生变化,是否高价择校就读或留学,是否毕业。三是收入变化情况。主
7、要是家庭是否有房屋、土地出租,家庭成员务工收入、经营收入、发展产业收入、股息红利等是否有变化,是否领取土地征收补偿金、退休金等转移性收入。四是支出变化情况。主要是家庭成员是否有新的医疗或教育费用等支出。五是财产变化情况。主要是家庭成员是否有新建或扩建房屋,是否购买房、车、船、大型农机具等情形。六是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情况。主要是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否具备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城乡特困人员核查内容包括:一是家庭成员状况。特困人员是否死亡,是否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法定义务人是否有履行义务能力等情况。二是住房情况。查看特困人员住房是否稳固,是否存在倒塌风
8、险。有倒塌风险的要汇报村(社区)干部和镇(街道)民政办,转移到安全住房居住,并收集特困人员是否有新建或维修住房意愿,按照危险程度排序报民政办归档,由民政办上报县民政局。三是收入支出状况。特困人员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有稳定生活来源等情况。四是生活自理能力变化情况。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6项指标(自行吃饭、自行穿衣、自行上下床、自行如厕、室内自行行走、自行洗澡)变化情况。2 .数据分析研判。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入户核查情况,把每户的家庭情况进行汇总并录成电子档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 .总结归档。对开展的入户核查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好资料台账,于7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把上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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