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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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二三年六月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公司持有中山证券67.78%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股
2、权。公司主要依托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和参股公司东莞证券开展证券业务。中山证券和东莞证券的业务范围涵盖了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基金代销、期货IB、直接投资、融资融券等领域。截至2023年3月末,中山证券设立了22家分公司、44家证券营业部,东莞证券设立了32家分公司、61家证券营业部,营业网点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海经济圈。2017年9月,为充实中山证券资本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出资10.90亿元对中山证券进行了增资。近年来,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及拓展业务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解决,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较高。2019年
3、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对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资产规模提出了数量化指标要求。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提升公司资产规模,有助于公司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所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公司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4、每股面值人民币1OO元。(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1 .有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状况近年来,公司用于拓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解决,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压缩了公司利润空间。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能力。2 .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存在局限性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较高,且融资额度相对有限。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完全借助债务融资,一方面将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升高,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会产生较高的利息费用,侵蚀公司整体利润,不利于公司的稳
5、健发展。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2019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对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资产规模提出了数量化指标要求。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所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公司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必要的。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股东杨志茂先生。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二
6、)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股东杨志茂先生一人。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均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7、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合理。(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法及程序均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相关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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