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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目录第一部分概况一、本单位职责二、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2、出决算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五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概况一、本单位职责开展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作。具体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项目的施工程序管理工作;对项目施工进行协调服务;确认与项目相关的合同结算和支付;组织项目验收相关报告的编制;督促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实施,达到验收标准;进行项目系统报备工作;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机构设置情况1.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
3、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1441.23万元、支出总计1678.61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41.23万元,增加100%,支出总计增加1678.61万元,增加100虬主要原因是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新增单位,首次独立进行决算。二、收
4、入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合计144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123万元,占比1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万元,占比0.42%;项目支出1671.55万元,占比99.58虬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41.23万元、支出总计1678.6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41.23万元,增加10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678.61万元,增加100%O主要原因是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新增单位,首次独立进行决算。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决算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9%o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3.16万元,增加100机主要原因是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新增单位,首次独立进行决算。其中,人员经费7.06万元,占比0.5%,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85万元,占0.06%;卫生健康(类)支出0.37万元,占0.0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01.56万元,占99.88%;住房保障(类)支出
6、0.38万元,占0.03%o(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02万元,支出决算140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0.85万元,支出决算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事业单位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0.37万元,支出决算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及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预算5.42万元,支出决算140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58%,用于事业运行及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0.38万元,支
7、出决算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财补部分支出。较2023年决算增加1403.1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新增单位,首次独立进行决算。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1万元,津贴补贴0.46万元,绩效工资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住房公积金0.38万元;无公用经费支出。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
8、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1.55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单位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
9、中,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67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3.52%o组织对2023年度襄汾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古城镇等7个乡镇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襄汾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南辛店乡等8个乡镇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襄汾县南辛店乡、古城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个图斑)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5.4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O组织对2023年度襄汾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古城镇等7个乡镇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襄汾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南辛店乡等8个乡镇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襄汾县
10、南辛店乡、古城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个图斑)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5.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有效利用效益值和社会满意度值等都非常满/忌、O组织对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5.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以及社会满意度指标业绩值都到达了预期目标值。(2)单位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襄汾县南辛店乡、古城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个图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11、为9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4.4万元,执行数为27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吼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建设规模40.7651公顷。;二是水土流失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宣传力度不够,民众对项目工作的理解认识不够。部分工程涉及到个人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消极、被动、抵触的情绪,容易使项目实施陷入被动状态;2、规划设计深度不够,部分地块设计没有与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作物生长情况协调一致。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项目认识及热情。项目实施前多深入群众基层加强对项目的宣传,有效的引导群众支持项目实施。2、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论证、立项
12、、检查验收管理工作,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和资金预决算,实行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详见附件2)襄汾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南辛店乡等8个乡镇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执行数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建设规模15.0134公顷;二是水土流失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宣传力度不够,民众对项目工作的理解认识不够。部分工程涉及到个人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消极、被动、抵触的情绪,容易使项目实施陷入
13、被动状态;2、规划设计深度不够,部分地块设计没有与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作物生长情况协调一致。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项目认识及热情。项目实施前多深入群众基层加强对项目的宣传,有效的引导群众支持项目实施。2、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论证、立项、检查验收管理工作,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和资金预决算,实行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3、加强教育培训I,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详见附件2)(3)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襄汾县南辛店乡、古城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个图斑)自评报告;襄汾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南辛店乡等8个乡镇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4、(详见附件2)。(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四部分名词解释单位应当按照单位预算管理要求,对本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15、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第五部分附件附件1、襄汾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度单位公开表附件2、襄汾县南辛店乡、古城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个图斑)绩效自评表襄汾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