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高安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docx
《致高安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致高安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致高安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全市居民朋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关乎每一名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绝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每年4月是全国医保基金安全监管集中宣传月,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是:“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市医保局将通过广泛宣传医保的政策法规、畅通医保部门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提高履约、守法意识,强化参保群众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在此,我们提醒全市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
2、督举报:一、定点医药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七)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A)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九)虚构
3、医药服务项目;(十)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二、参保人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S)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四)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五)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如果您发现以上行为,请积极向市医保局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并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要求核查处理,对经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按规定予以奖励。政策咨询电话:0795-5288325举报投诉电话:0795-5288325高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4月27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安市 人民 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