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员工用餐规定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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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容院员工用餐规定细则1. 美容院员工的用餐休息时间由店面主管根据营业状况随机排出,员工不得自行安排用餐休息时间段。2. 主管在安排美容师用餐休息前必须与会员再次电话确认此美容师休息所服务会员的到店时间,以免影响服务。3. 员工作餐休息时间必须根据考勤制度规定打卡,总共休息时间为45分钟(全班除外),超过规定时间者15分钟内以迟到情况处罚,超过15分钟者以旷工处罚。4. 用餐休息员工必须身着自己衣服,不得穿员工制服外出用餐。5. 外出用餐员工回店后,如果还未到上岗时间,可以在员工休息室休息,不可在店内闲逛。休息员工也可提前上岗,但提前的时间不计入加班。(除非店内营业状况需要除外)。6. 外出用
2、餐员工必须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以便店内紧急联系之需。如果预约的会员在电话确认后还是提前到达,电脑员和主管应立即联系预约美容师,在美容师无法十分钟内赶到店面,征求会员的同意下,店面主管有权更换其它美容师为会员服务。7. 违反上述规定第2点及第6点,引起会员的投诉的店面主管(店长、美容师主管和顾问主管)均给予A级处分一次,并扣除当月勤工奖,月考评扣一分。8. 违反上述规定第1点、第4点、第5点及第6点,引起会员的投诉的员工均给予A给处分一次,并扣除当月勤工奖。考勤(员工手册第三十七款)迟到、早退1、 在规定上班时间员工没有到岗准时工作为迟到;2、 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提前下班为早退。3、 全月迟到(或早
3、退)累计超过三次或时间累计超过半小时而到岗上班者,做迟到处理。当月内迟到及早退次数合计三次以上者或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扣除一天工资,计过一次,并处以罚款50元,扣除全月全勤奖(勤工奖)(营运部门是固定的薪资部分)。4、 营运部门请依照营运部人事基本规章制度员工出勤管理办法执行。5、 员工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6、 每天上下班须打卡(共四次),打卡时间为上、下班,吃饭休息往返;7、 考勤未做录入,且未有主管签注,计旷工处理。8、 考勤作弊如被发现,本人及作弊者,各记过一次,并罚款200兀;9、 上、下班忘记打卡,经主管签核,免计迟到或早退,但每月最多一次为限。超过一次者,则记过一次,处以罚款100元并扣除全月全勤奖(勤工奖)。10、 员工工作时间因病或因私事外出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去。请假手续办理参考第三章“员工福利”;11、 员工因公外出需完整填写外出单并报请批准后方可生效。12、 主管级经理员工无论何种假期均须总经理核准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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