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宜宾市屏山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甲方:乙方:四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合同条款甲方:乙方:四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第一节总则1.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屋顶(下称房屋)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1.2 甲方同意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屋顶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租赁期为25年,租期从乙方开始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计算。租金以实际屋顶实际使用面积和交付时间支付。第二节乙方项目名称、内容和目标2.1 项目名称:屏山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2 项目内容:乙方在甲方约n?
2、屋顶上建设100MW (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分布式并网光伏并网电站,预计投资人民币4.7亿。项目所发光伏电能可优先供甲方或其引进的厂商生产经营使用。乙方租赁的甲方屋顶面积按乙方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按每年 元/n?亩支付租金。2.4 项目目标: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年均发电1亿KWh (以平均年发电量为准),以促进甲方或其引进厂商节能降耗与降低成本及增加收益。签订协议后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运行期间,优先解决当地劳动就业问题,为当地政府创造税收。第三节商业模式3.1 乙方负责项目全部投资,先期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后期完成建设期间的光伏项目的设计、电力送出、发电并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验收等费用与运营期间的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租赁期内拥有项目所有权,并单独作为享受国家项目补贴的主体。3.2 甲方向乙方出租屋顶作为乙方的光伏发电项目之用,按项目中的光伏组件的实际占用屋顶平面展开面积计算租赁面积,租金每年 a/m2o乙方每10年交纳一次屋顶租金,如乙方逾期,则按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半年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至解除合同时未支付的租金。3.3 租金起算时间;乙方自屋顶施工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项目建成运营满25年止。3.4 甲乙双方就移交屋顶提前现场确认。3.5 租赁期限届满后60日内,乙方返还屋顶使用权,清除所有项目建设运营中的物
4、品并恢复屋顶原貌,经甲方组织现场查验合格。同时,在乙方已向甲方结清了全部应付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履行完合同所约定,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后60日内,乙方及时清除在甲方屋顶的所有设备,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四节甲方权利和义务4.1 甲方保证本项目所使用的屋顶具备25年以上的产权。4.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政府许可文件,依照有关规定需以乙方为申请主体进行办理的,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后,甲方予以积极协助办理,为乙方建设提供水、电、临时场地等必要条件,据实统计和告知所发生费用交由乙方承担。4.3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更换、更改、
5、添加或移动项目设备、设施、场地。第五节乙方权利与义务5.1 乙方负责办理政府许可文件、电网接入批复,聘请有国家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设计工作;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进行项目申报及开发建设,方案经建设、发改、电力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及时提交甲方备案。方案一经确认后应严格组织实施。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取得政府相应批文,取得政府批文后30日内开始动工,预计施工周期不超过8个月,项目取得政府验收文件后正式投入使用。具体动工及投入使用时间以政府及电力公司审批文件为准。5.2 乙方在使用屋顶过程中应依法经营,因违法经营、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3 乙方负责项目实施、
6、安全运营。5.4 乙方承诺在合同生效36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若超过36个月项目不能正常启动,甲方可解除租赁合同。甲乙双方若有损失,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第六节项目的更改、变更6.1 如在项目建设期间出现无法预料的情况,或项目运营期间为提高节能效益,导致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乙方对主要技术指标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有权进行修改,修改方案依法依规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报甲方备案,所有修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2 乙方组织完成光伏项目的设计、电力送出、发电并网,使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引进合作投资方,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完成前期的规划和设计后,乙方可以引进投资方,进行开发。在不损害甲方
7、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将项目所有权依法依规转让给投资方。6.3 租赁期内,若甲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甲方应确保新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知晓并接受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6.4 租赁期内,若乙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乙方应确保新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知晓并接受甲方的全部权利义务。第七节违约责任7.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抵押、质押本协议项下的屋顶使用权。7.2 甲方在乙方审批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出现无故阻碍乙方安装、使用、维修设备,或将建筑物屋顶挪作他用,或无正当理由安装影响项目运营的附着物等行为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期限整改,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7.3 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协议后,不得在租赁给第三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甲方若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屋顶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之前的所有投入。甲方赔偿的金额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光伏项目的设计、电力送出、发电并网,按国家标准、参照市场行情取费核定赔偿。7.4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7.5 免责条款:因政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不能实施,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节协议解除8.1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任意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第九节争议的解决9.
9、1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省有关分布式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细则规定协商解决。9.2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就争议事项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节协议期限及其他10.1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涉及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于第三方。10.2 甲乙双方均需设定专职联系人负责项目具体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0.3 项目的安装、运行等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10.4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另行约定。10.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时终止。在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5页(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签订日期:年 月 日乙方(盖章):四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签订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