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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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O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设置标准、严格审批。各地证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金融部门加强监管,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和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已违规的,开展清查整治。11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
2、科类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不得留作业。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培训内容备案审查与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一律不得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I,严禁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禁止中小学校与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禁止中小学校为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家长及学生信息。培训机构要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县级教育部门应及时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
3、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不得接受在职中小学教师为其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培训机构和家长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12 .强化常态运营监管。教育部门牵头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各地教育、民政等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以及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
4、务经营。各地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坚决禁止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线上培训监管,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培训机构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13 .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宣传、市场监管、广电等部门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得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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