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含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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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公文处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第三条公文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包括实体公文和电子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2、工作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及所属各单位办公室主管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对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第六条公司非涉密公文一般情况下实行办公系统网上全程处理和管理,涉密公文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省有关保密规定。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要求、见解和处理办法。(四)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
3、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告知重要情况。(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A)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具体释义及要求如
4、下:(-)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标明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涉密性质、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涉及企业敏感信息,需控制知悉范围的公文标注“内部二(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分别标注“特提” “特急”“加急”“平急二(四)发文单位标志。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见附件1)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单位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单位名称,也可以单独使用主办单位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
5、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发文时,使用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见附件2)。(六)签发人。上行文应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A)主送单位。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单位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单位署名。署发文单位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单位署名的,应加盖发文单位印章,并与署名单位相符。有特定发文单位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6、。(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请示件联系方式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参考材料。(十六)抄送单位。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单位,应该使用单位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单位统称。(十七)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单位和送印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第九条公文的制作要求、版式等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公文版式样例(见附件3)、公文格式操作指南(见附件4)执行。第十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字母词、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
7、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二条 行文应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工作关系、行文目的及文种适用范围,采用相应的文种。第十三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并应遵循以下规则:(一)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单位。(二)公司各部室在职权范围内可就一般事务性工作对所属各单位行文,除公司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所属各单位按照公司要求定期报送的常规性工作情况报告可直接报送公司有关部室。(三)同级单位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不得联合行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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