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标准版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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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担保标准版合同合同编号:年号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山西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的借款额为万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提供保证担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年号)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万元整。第二条合同的期限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时间年。如借款人未还
2、清欠款,本合同延长至还清欠款为止。第三条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3.1 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担保外,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3.2 甲方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乙方根据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年号)的约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第四条抵押物4.1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4.2 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4.3 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
3、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抵押登记5.1 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5.2 抵押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一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3 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5.4 以上各项登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抵押物的占管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
4、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6.2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7.1 第七条保险7.2 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甲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7.3 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乙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7.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
5、乙方指定账户,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8.1 乙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甲方房产转户到乙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8.2 乙方依据本合同标准样书.1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馈赠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9.2 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
6、,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其他担保。9.3 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以获赔偿的范围内向乙方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9.4 因国家建设需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甲方应当将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将所获得的补偿金收益继续向乙方提供反担保。9.5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或出现其他变化,甲方应在事发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9.6 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9.7 甲方履
7、行完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乙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10.2 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10.2.1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10.2.2 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10.2.3 支付乙方应付的与委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1024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乙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10.3 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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