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会计账务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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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根据26号公告的规定:(1)计提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税前扣除;(2)实际发生的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3)实际发生的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
2、,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三、税会差异结合会计处理和税务规定,安全生产费的税会差异总结如下:(1)计提后未实际发生的部分,会计上计入成本费用核算,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存在税会差异;(2)实际发生的部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会计核算已在计提环节计入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不存在税会差异;(3)实际发生的部分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即形成了企业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相当于一次性计提了折旧,而企业所得税要求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存在税会差异。延伸:上述第(3)种情况,税会差异造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账面价值为零,而计税基础不为零,账面价值小于
3、计税基础,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如果该企业适用资产(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那么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也为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便不需要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3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
4、政部应急管理部2023年11月21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
5、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筹措有章。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足额提取。(二)支出有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据实开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三)管理有序。企业专项核算和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四)监督有效。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报告。
6、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由企业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购置购建、更新改造、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支出不含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规定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二)购置、开发、推广应用、更新升级、运行维护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技术支出;(三)配备、更新、维护、保养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含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与安全
7、生产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出;(六)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评审、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支出;(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第一节煤炭生产企业第六条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的基本建设煤矿,按照本节规定提取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第七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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