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文: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从严控制建筑高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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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部发文: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以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压紧夯实决策责任: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
2、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强化公共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应急管理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各省级消防救援总队:超高层建筑在集约利用土地
3、资源、推动建筑工程技术进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城市脱离实际需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盲目追求建筑高度第一、形式奇特,抬高建设成本,加剧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难度。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规划建设管理超高层建筑,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一)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
4、层建筑。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以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下城市确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城区常住人口 300万以上城市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抗震、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二)合理确定建筑布局。各地要结合城市空间格局、功能布局,统筹谋划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建设,相对集中布局。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不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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