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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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衢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标)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9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25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衢州市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及2023年衢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政年5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H20230411项目名称:衢州市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及2023年衢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服务预算金额:侬万元采购需求:标项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4K(万
2、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衢州市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及2023年衢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服务1项130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
3、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本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方式: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1 .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2 .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
4、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3 .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4 .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5:00时(北
5、京时间)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按时解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退还。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口15: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U五、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己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和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
7、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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