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六六河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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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10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9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2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6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6七、结论7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武城县六六河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项目代码2209-371428-04-01-49035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武城县六六河地理坐标东经115595571”,北纬371335.946”东经1161127303,北纬371346.45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C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临时用地334.91亩;长度
2、18.63km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回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V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武发改【2023】103号总投资(万元)9335.45环保投资(万元)230.85环保投资占比()2.4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V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水利”,第1款:“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
3、河道治理工程”、第6款“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2)YS3714281110030德州四女寺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武城县10.25YS3714281110031山东减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试点)武城县0.65表1-1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广运街道、武城镇、甲马营镇、郝王庄镇部分村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德州市武城县共有2处生态红线区,见下表。其他符合性分析庄,不涉及占用
4、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武城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本项目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无工艺用水,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限;项目占地为临时用地,施工期结束后不再占用,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限。(4) 与环境负面准入清单的符合性是否符合符合表1-2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类别
5、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禁止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开本项目为发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水利项目建设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O不在所列活动的要求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
6、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禁止项目清单内。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河道范围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
7、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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