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外工程劳务管理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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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外工程劳务管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京外工程劳务管理,促进京外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依据建筑法、劳动法及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针对京外工程的特点,制订本指导意见。一、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1、京外工程劳务管理是集团劳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劳务管理工作委员会是集团京外工程劳务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集团京外工程劳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代表集团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集团劳务开发公司),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2、各二级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京外工程劳务管理,指导所属京外分公司开展京外工程劳务管理。各单位应结合本公司
2、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京外工程劳务管理实施细则。3、各二级公司所属京外分公司应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工程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和掌握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劳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并根据属地政策要求,结合本指导意见,制定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实施方案。4、总包项目部和劳务分包方必须分别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总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并在二级公司总部备案。二、劳务队伍的选择和使用管理1、总包方应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定选择劳务分包,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专业性质,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建筑劳务企业,不得向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发包建设工程。2、总包方应优先选择集团合格劳务供方企业承担京
3、外工程施工。对于非集团合格劳务供方企业的,总包方应全面考察其工程业绩、经营管理状况以及企业实际人员规模、后续劳动力供应能力、技术工种配套比例等,在此基础上选择信誉评价合格,并具备承担相应工程施工能力的队伍。各京外分公司负责将考察评价记录备案存档。三、劳务分包合同管理1、总包方与劳务分包方必须按规定及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未签订分包合同,承包方不得进场施工。2、劳务分包合同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劳务分包工程应按合理价格发包。分包合同必须本着“平等、公正、互惠”的原则依法签订,填写内容真实齐全。对合同条款需进一步明确的,双方应充分协商后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准确说明。4、发生设计图纸变更事项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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