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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保障阳光小学校教育集团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教育集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教育集团全称为:阳光小学校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英文表述为:Chen集团龙头学校:阳光小学校集团紧密型成员学校:阳光小学校阳光校区、阳光小学校第二校区校区住所地址分别为:阳光校区:某镇某街1号;第二校区:某路2号。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集团校由某区教育局举办
2、,经登记机关批准,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本集团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集团采用紧密型的运作模式,龙头学校法人系龙头学校与紧密型成员学校的共同法人第二章集团理念和文化第四条【办学理念】诗意天小师生共长。第五条【办学目标】涵养文化品位,建设诗意天小,为师生的终身幸福和可持续发展奠基。第六条【治校策略】依法治校、教科兴校、质量强校、品牌立校。第七条【办学特色】办社会满意、家长信赖,学生个性化发展,教师成就事业的和美学园。为每一个学生提供满足差异需求、个性化发展的优质教育,成为集精细化管理、精致化教学、精品化课程于一体,融“悦心花园、个性学园、诗意家园”于一身的诗意化、现代化学校,锻造“诗意
3、天小,师生共长”的办学特色。第八条【校训、学风、教风和校风】校训:清廉方正以为人,不舍毫末以成山校风:心地善良,心灵阳光,心思向上,心怀梦想教风:于人善导,于事执着学风:自主学习,自觉笃行第九条【学校标识】校徽设计意图:三个变形的月牙符号组合而成“阳光”,形成一个跳跃的图形符号,寓意朝气蓬勃,积极向上。校旗蓝底配校微。一号旗尺寸大小:长192cm,高118cm。二号旗尺寸大小:长144cm,高96cmo第三章集团管理架构及议事规则第十条【政策依据】集团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集团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
4、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第十一条【管理架构】某区教育局是阳光小学校教育集团的行政主管部门。(一)集团党支部、集团理事会为集团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教育集团全面管理工作,集团总部设在阳光小学校。(-)集团最高权力机构为集团教代会,集团教代会代表由成员学校教代会产生。其指标原则上分配如下:龙头学校60%;紧密型成员学校40虬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三)集团龙头学校法人和紧密型成员学校的执行校长签订授权书,实行“执行校长负责制”,确保执行校长依法依规管理学校,紧密型成员学校实行扁平化管理,按规模设置干部职数,报某区区教育局备案。(四)集团党支部、集团理事会是集团一级管理机构。
5、集团党支部由龙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党组织干部组成。阳光小学校党支书记任集团党支部书记。集团党支部组成须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集团理事会由龙头学校和成员学校校级干部组成。阳光小学校校长任集团理事长,成员校校级干部担任理事。集团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策、成员校协商、事务协调等工作。集团理事会组成须上报某区教育局审核备案。1集团党支部要指导集团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涉及集团内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德育工作等重要事项,由集团党支部研究决定。具体职责为:(1)决策。对集团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德育工作、干部选拔任用事项进行决策。(2)监督。对集团发展规划、章
6、程制订、“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等进行监督保障。(3)指导。对集团成员校党建工作进行统一指导,促进各成员校共建、共享。2.集团理事会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教育集团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章程制订、“三重一大”等工作。理事会所形成的工作决议须提交集团党支部审议通过。具体职责为:(1)决策。对集团发展规划、重要改革项目、人事安排等事项进行决策。(2)协调。对集团成员校合作交流、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协调。(3)共建。搭建集团成员校共建、共享的交流信息平台。(4)评估。对集团成员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统一评估和指导。第十二条【议事规则】(一)集团党支部。集团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学期
7、举行二次,会议由集团党支部书记主持。对集团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德育工作、干部选拔任用事项进行决策,计划和总结集团党建工作。经党支部书记或党支委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集团党支部会议也可以举行临时会议,讨论提议之议题。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集团理事会。集团理事会会议一般每学期举行二次,会议由集团理事长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对集团发展规划、重要改革项目、人事安排等事项进行决策,计划和总结集团发展工作。经理事长或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提议,集团理事会也可以举行临时会议,讨论提议之议题。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三)集团教代会。集团每年应召开教代会,充分保障教职工
8、了解集团发展、参与集团决策、监督集团运行的民主权利,确保科学决策、高效管理和民主监督。(四)集团会议表决。对于影响集团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及集团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一般事项,应通过集团理事会表决决定,并提交集团党支部会议审议通过。对于一般事项的表决应遵循多数通过原则。如果出现平票,由理事长最终裁定。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应遵循三分之二通过原则。具有表决权的成员如因故缺席集团理事会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表决。(五)集团会议应保留会议记录,并由与会成员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保存在集团总部,供成员学校和区教育局查阅。第四章集团机构设置及运行规则第十三条【机构设置】集团下设机构为:集团德育管理中心、集团教学中心
9、、集团后勤服务中心、集团资源与信息化中心和集团秘书处。第十四条【干部管理】集团校级干部由某区教育局依据某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校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选拔任用。紧密型成员学校执行校长由集团理事会提名,经集团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原则上由龙头学校校级干部担任,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紧密型成员学校实行集团和某区教育局双考核制度。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运行规则】集团下设机构在集团龙头学校建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集团龙头学校干部兼任,其它成员学校的干部进入相应集团下设机构。各机构的工作须经集团理事会决定后开展。(一)集团德育管理中心。集团德育管理中心全面
10、负责集团教育工作,由集团龙头学校德育校长兼任中心主任,分校区设立校区德育处。按照德育处一一集团专家智库一一德育专业委员会一一集团班主任联盟的工作机制运行。1德育处在集团德育管理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集团成员校的教育工作。2 .集团专家智库由集团所聘请的专家、集团校级干部、家委会代表组成,参与集团发展决策商议,对集团发展规划及年度推进计划等工作事项进行策划、咨询、审议。3 .德育专业委员会由集团德育干部、班主任代表等组成,参与集团师资建设、德育管理、活动开展及业务考评、评优选先等工作。4 .集团班主任联盟由集团成员校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组成,参与并落实集团成员校教育工作。(-)集团教学管理中
11、心。集团教学管理中心全面负责集团教学工作,由集团龙头学校教学校长兼任中心主任,分校区设立校区教导处。按照教导处一一集团专家智库一一教学专业委员会一一学科指导组一一备课组的工作机制运行。1教导处在集团教学管理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集团成员校的教学工作。5 .集团专家智库由集团所聘请的专家、集团校级干部、家委会代表组成,参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工作。6 .教学专业委员会由集团教学管理干部、校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职称评聘小组成员等组成,参与集团师资建设、教学管理及业务考评、评优选先等工作。7 .学科指导小组由各级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组成,组织集团内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业务进修、资源共
12、享等工作。8 .备课组由集团成员校各学科组教师组成,参与具体的教学研究工作。(三)集团资源与信息化中心管理中心。集团德育管理中心由集团龙头学校教学校长兼任中心主任。全面负责集团信息化工作推进、资源库建设等工作。(四)集团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集团德育管理中心由集团龙头学校后勤校长兼任中心主任。全面负责集团后勤服务保障、食堂管理等工作。(五)集团秘书处。集团秘书处协助理事长处理集团事务。第五章集团人事保障与人员交流第十六条【人事保障】按照教育局关于推进名校集团发展的意见和某区集团化办学改革方案精神,集团龙头学校教职工总量控制数可在国家明确的师生比基础上增配10%,对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不足部分,以编外
13、员额数补齐。第十七条【人员交流】集团由龙头学校科学编制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建立校内竞聘与集团内跨校竞聘相结合的岗位竞聘办法,鼓励、支持集团内干部、教师合理交流、流动。(一)集团理事会负责拟定交流的干部、教师绩效核定、职称评定和评优晋级的考核办法。(二)集团龙头学校牵头核定教师在评优晋级、业务竞赛、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总名额后,集团龙头学校与集团成员学校按规模、编制等情况分开核算名额。()集团建立校聘教师职称评审机制,鼓励优秀的校聘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可选拔校聘教师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第六章集团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第十八条【经费保障】集团经费指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各种费用。集团经费按照某区财政局
14、制定的某区集团化办学经费保障改(试行)革方案,由龙头学校牵头,统筹安排预算,依照各成员学校的管理体制和总规模,依规使用。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集团建立财产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制度,实行龙头学校法人总负责制。成员学校执行校长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以及“三重一大”工作和授权协议要求,依规管理。第七章集团技术保障与专业保障第二十条【技术保障】集团优化教育技术装备配置和管理,均衡配置集团各校区的教育技术装备,探索校区间教育技术装备调剂机制。建立集团设施设备电子台账,探索“集团管总、校区管用”的精准管理模式。(一)集团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效能,不断建立和完善集团资源库,积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开展集团跨
15、校区走课和线上研培,拓展教育教学空间。建设集团智能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二)集团鼓励成员学校开展个性化建设,实施差异化服务。因校制宜,个性发展,创建特色。第二十一条【专业保障】集团充分整合各成员校和校外资源,为集团教师提供坚实的专业化成长保障。(一)集团充分整合集团内名优教师资源,打造集团名师工作室,共享名优教师资源,扎实推进集团教师梯队建设工作,组建学习共同体,开展“青蓝结对帮”工作。(二)集团针对教师、家长组建集团师资人才库,依托“青蓝讲堂”平台,充分吸纳、利用、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师训工作。(三)集团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支撑作用,合作开展关于集团化办学的系列专题研究、实践、改进、提炼、推介工作。加大对集团的教科研训活动的研究和指导,加强集团的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素质能力。第八章集团成员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集团龙头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一)龙头学校对集团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龙头学校有共享成员学校可利用资源的权利。(三)龙头学校应履行向成员学校输出品牌的义务,鼓励集团内教师合理流动。根据不同成员学校的具体情况,龙头学校与成员学校在学校品牌、管理理念、制度建设、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及优秀干部、骨干教师交流等方面依具体协议共享资源。(四)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促进校际间均衡发展。第二十三条【集团成员学校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