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吉林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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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关于加强吉林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3)23号)要求,落实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水平,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吉安委(202316号)和吉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现状,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2、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基本原则。突出安全,严格规范。坚持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各项管理要求,逐步加大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运用,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市场导向,有序发展。严格行业标准,坚持市场淘汰,逐步形成竞争有序、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格局。职责清晰,合力攻坚。明确属地和各监管部门、企业责任,合力破解“弱、小、散”经营布局,协调解决企业
3、钢瓶检测、运输等难题。(三)工作目标。2023年7月底前完成现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隐患风险排查并限期消除;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现有瓶装液化石油气场站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2024年底前全面实现自有钢瓶充装和可追溯管控,基本实现用户信息档案、合同以及购气实名制登记、入户安检、运输配送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二、严格市场秩序管理(一)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结合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巩固提升”行动,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联合行动、整治整改、建章立制”的步骤,各地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将本行政区域的瓶装液化气企业进行一次普遍摸底调查,摸清企业经营、设施设备基本情况,安全管理基本现状、经营者基本想法等。
4、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彻底清除违法经营,明确各项管理措施落实时限,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快各类风险隐患整治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强大震慑,确保液化石油气市场供用气安全和公共安全。坚持边整治边建设,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构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二)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依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加
5、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准入管理,完善和细化企业经营、充装许可条件,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和钢瓶充装许可证,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加强对取得许可证企业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三)严格落实充装要求。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将现有自主产权钢瓶加装智能角阀、智能芯片、二维码电子标签等钢瓶识别设备,落实钢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加臭处理证明文件,使燃气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燃气经营企业要通过置换、购买等方式,将燃气用户个人产权钢瓶全部纳入钢瓶追溯系统统一管理,对每个钢瓶进行生产、充装、储存、运输、使用、检验、报废等全
6、生命周期、全流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目标。努力提高钢瓶检测能力,淘汰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全面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本质安全。(四)加强运输配送管理。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禁止倒罐倒气等行为。对于非自有车辆和送气人员,燃气经营企业应通过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与其签订雇佣合同,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送气服务人员和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在配送站与用户之间使用专用三轮车、电动
7、车等工具送气的,要统一组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车身喷涂统一颜色,印制企业标识、联系电话;配送人员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标示牌,并将车辆信息纳入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广瓶装液化石油气区域化统一配送服务。三、规范市场经营布局(-)优化市场供应布局。按照“减数量、增质量、提效率、强监管”的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统筹规划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设施布局、建设时序、保护范围、数量分布等,积极培育社会责任感强、群众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经营规范的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逐步形成层次清晰
8、、竞争有序、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满足需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二)试行区域经营联合审批。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标准较低且难以整改的地区,可以采取“区域经营、联合审批、属地监管”的方式,对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用户规模数量较大、建立起较高标准信息监管平台、全部实现自有钢瓶充装并全流程追溯、全面落实配送安检等要求、符合现代企业管理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以建设配送站等方式准予在全省一定范围内经营。属地燃气管理部门应对燃气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满足跨行政区域经营申请条件的,与原发证部门联合发放经营许可证并及时报省厅备案。四、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一)加强居民用户安全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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