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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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洁从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省国资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三重
2、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四)坚持科学决策,坚持务实高效,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的把控,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总部。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范围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
3、党委、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决定或需要听取企业工会意见(建议)的涉及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战略规划、经营方针、资产处置、职工利益、党的建设等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主要内容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企业党的建设、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安全维稳、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的研究和部署;(三)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点工作、重大改革方案的确定和调整;(四)公司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确定,财务预、决算的制定和调整,以及重大经营策略的制定和变更,从事高风险经营等;(五)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产权变动等事项
4、;(六)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七)企业利润分配、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等事项;(A)机构调整、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调整等事项;(九)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涉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资、奖励、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项;(十)干部、员工队伍建设规划、特殊人才引进;(十一)境内(外)的重要发展项目合作和交流事项;(十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十三)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涉及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
5、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内容包括:(一)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二)公司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甄选和向上级推荐;(三)向控股和参股项目公司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四)公司员工的党纪、政纪处分;(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以及由集团公司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内容包括:(一)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经营性投资项目,根据年度
6、工作目标及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具有方向性、目标性的项目投资计划;(二)重大合作、重大科研开发等项目的安排;(三)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四)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五)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主要指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公司对外投资、联营、合资、合作项目,企业转让,重要固定资产添置、报废、出售及变更,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第八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流动和使用。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二)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
7、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三)融资、担保,主要指企业年度授信及借款计划、提供担保、与外部单位(企业)建立互为担保事项及其他担保事项;(四)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五)根据发展需要,在国家政策法规范围内的发行债券、增加注册资本吸收权益性投资的融资事项;(六)其他认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程序第九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须经过党委会研究决定或者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涉及党委前置研究的,按照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三会”审议事项清单,交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研究决定。(一)以党委会议形式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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