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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1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参考文本)1-2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参考文本)1-3员工保密协议(参考文本)2.商业经营与合作制度2-1商务合作保密协议(参考文本)2-2竞业限制协议(参考文本)附件1-1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参考文本)第一条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包括设计图纸、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工艺流程、生产数据、产品配方、公式和方案、操作技巧、制造技术、测试方法等;(二)经营信息:包
2、括管理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广告宣传计划等;(三)企业有权根据开发、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指定保密信息。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单位或个人:(-)企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企业投资的公司及其职员;(二)与企业相关联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策划、广告等单位及其职员;(三)与企业相关联的模具、原材料供应、零部件供应、配件生产、印制、包装等企业及其职员;(四)企业授权委托的验资、评估、价格评估、审计律师事务所、中介等单位及其职员;(五)企业聘任的人员。第四条企业设立在XXX领导下的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由XXX任主任,指定XXX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负责公司日常
3、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企业各部门成立保密小组,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向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汇报工作。第五条企业根据员工分工及职责,与员工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企业明确的各项保密义务。在商业交易中,因委托加工等商业行为涉及本企业秘密的,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加工等保密合同。第六条对涉密员工,不仅在选聘时要从其工作经历、财务状况、性格及爰好和在原单位是否被问责处罚等进行多方面的考察,还要在聘用期间跟踪考核。第七条企业员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企业保密规定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向任何人披露或者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二)以盗窃、利
4、诱、胁迫或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三)以其他方式做出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第八条企业员工及其他从事企业业务的人,因业务要求,需要将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由第三人使用的,必须事前得到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许可。第九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条持有商业秘密的员工合法离开企业时,应当在劳动关系结束前主动将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归还给企业,并由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员工还应当与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商业秘密资料完整归还
5、,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员工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商业秘密,情节较重或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对遵守本制度,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附件1-2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参考文本)甲方(用人单位、披露方):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传真:地址:乙方(劳动者、接受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职务:住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执行:第一条合
6、同目的描述乙方了解甲方就其产品、研发、制造、营销、管理、客户、计算机(程序I营运模式等业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投入庞大资金及人物力,享有经济效益及商誉;乙方知悉参与并接触第三条(保密信息范围的条款)所述各项业务机密资料系基于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之信赖。乙方若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将对第三条(保密信息范围的条款)以及投资、经营、商誉或经济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产生直接或间接损害,构成不公平竞争,影响产业公平秩序等,甲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等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第二条术语定义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
7、息和经营信息。第三条保密信息的范围经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接触或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甲方的客户、员工、管理人员及顾问的名单、联系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移动和固定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即时通讯方式或社交网络地址(QQ、MSN、Skype、微信、易信、来往、1ine、微博、空间等家庭地址等任何足以识别、联系客户、员工、管理人员及顾问的信息;(2)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文本及法律文书;(3)甲方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关键价格信息;(4)甲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谈判与磋商细节等资料;(5)甲方的具体经营状况及经营
8、策略(如营业额、销售数据、负债、库存、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定价、服务策略、市场分析、广告策略、定价策略、营销策略等);(6)与甲方资产、财务有关的信息(如存货、现金等资产的存放地、保险箱密码、数量、价值等,以及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7)与甲方人事、管理制度有关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人事资料、管理资料、培训资料、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资料、奖惩情况等);(8)甲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信息(如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制造工艺及技术、计算机软件程序、数据库、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版权信息、科研成果等);(9)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需要保密的其他与技术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第四条保密
9、信息的例外1在披露时或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或资料;2.能证明从甲方获得相关信息时乙方已经熟知的资料或信息;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非保密资料或信息;4.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乙方在日常业务中独立学习或研究获得的知识、信息或资料。第五条保密义务的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一年止。其中涉及国家机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六条保密义务的效力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需在任何地域内遵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以该地域不能够或者不具备形成甲方的实际竞争关系为理由,要求甲方排除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10、。第七条积极保密义务1 .如乙方需对外使用甲方所披露的信息时,不确定该信息是否为保密信息,需向甲方书面征询,由甲方给予书面答复。2 .乙方应自甲方按要求向其提供保密信息之日起,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3 .为使乙方更好的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甲方应该对乙方进行保密教育及培训。第八条消极保密义务1乙方于任职期间或离职后所知悉、接触、持有、使用之机密资料及密码,系甲方或其客户赖以经营之重要资产,乙方应以管理人的义务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该机密资料及密码,且乙方于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均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将该机密资料及密码交付给第三人。4 .乙方了解甲方所有电脑及其软件使用管理等
11、信息(包括电脑数量、品牌、软件套数、名称、使用状况等)均系甲方之经营秘密,属乙方应保密范围,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管之,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内部其他无关员工以及甲方外部人员等)0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复制、备份或以任何方式私自或为他人留存电脑所安装之任何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等X5 .乙方了解甲方设有专门的对外发言及信息披露制度,乙方承诺严格遵守该发言及信息披露制度。乙方了解在甲方依法公布或披露甲方任何营运信息前,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告知、传播或提供有关甲方的任何机密资料。6 .乙方同意甲方对商业秘密之定义和界定,无
12、论故意或过失、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均属违约或违法行为(含犯罪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和危害程度,采取对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乙方亦同意配合甲方调查,包括但不限于问话、交待事件过程、交付或保存事件相关资料及设备,同意甲方将存储资料、电脑邮件等封存、保全,根据甲方立场配合甲方进行控告和调查。7 .乙方确认知晓甲方薪资保密的相关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执行,不告知别人自己的薪资、奖金收入及发放情况,不探听、议论、盗取、阅览别人薪资、奖金之相关情况和资料。8 .乙方了解甲方设有诚信廉洁相关规约,乙方应严格遵守,即不向甲方交易对象(包括协议厂商、客户、供货商或服务商等,且无论交易是否成
13、交)约定或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包括回扣、佣金、不当馈赠或招待等。9 .乙方承诺于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不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唆使或利诱甲方其关联企业员工离职或违背职务。10 乙方承诺不进行贪污、挪用、侵占、盗窃甲方资金或财产或侵犯商业秘密之行为。11 乙方承诺,未经事先披露并经同意,应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知识产权条款不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甲方应该对所披露信息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保证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乙方因使用甲方的信息损害了第三人的权利,则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信息,并且由甲方赔偿第三方的损失,乙方不构成违约,此情形仅限于乙方因工作需要而正当使用该信息。第十条通知规则1 .一方在本协
14、议履行过程中向另一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向另一方手机或电子邮箱发送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亦视为已送达另一方。2 .如一方迁址、变更电话、电邮,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短信、电邮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第十一条离职事宜1 .乙方所占有、使用、监督或管理的知识产权有关的资料、机密资料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于离职时悉数交还甲方并保证不留有任何复制版本。2 .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依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本
15、协议所述义务,并接受甲方安排的离职面谈,签署相关的承诺书等文件。3 .乙方接受其他用人单位聘用或与他人合伙、合作或合资之前,应将签署本协议的相关义务通知新用人单位、合伙人、合作者或合资者。第十二条信息载体1 .乙方同意,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均归甲方所有。前述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光盘、磁盘、磁带、笔记本、文件、备忘录、报告、案卷、样品、账簿、信件、清单、软件程序、录像带、幻灯片或其他书面、图示记录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前述载体交付给甲方。2 .若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否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不予以返还该载体,但须向乙方支付该载体经济价值相对应的费用补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义务、禁止引诱与招揽义务,下同)的规定或不按约定履行乙方的保密义务将构成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本协议项下之违约金(以下简称“违约金),其违约金数额相当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不足12个月的按折合成12个月的标准计算)核定工资与奖金总和的%O若甲方曾向乙方支付保密费的,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