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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最新版)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定罪处罚。A:受贿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徇私枉法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
2、,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2、单选题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内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
3、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
4、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选项为正确答案。3、单选题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
5、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情节。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本题首先需要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4、单选题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
6、当经侦查机关许可?A:犯罪嫌疑人甲,犯盗窃罪B: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C: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D: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o5、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_A:导致婴儿死亡的B:出于出卖目的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刑法第240条规定,
7、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都是从重处罚情节。6、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D: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7、单选题赵某乘女工深夜行
8、走至无人处时,大喝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B:抢夺罪C: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8、单选题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维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不能以下列哪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A:抢劫罪B:抢夺罪C:盗窃罪D: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
9、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甲盗窃后为了逃跑,趁丙不备,夺取丙的摩托车,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夺罪。次日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单独的故意伤害罪。此题考察的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空限制。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当场”指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刚一离开现场就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被视为犯罪现场的延伸)。本题中被害人丙于次日抓捕甲的行为已不属于犯罪现场的延伸,所以甲的暴力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是单独的故意伤害罪。9、单选题某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的某市副市长毕某,毕某闻讯后潜逃。为缉捕毕某,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处A:人民检察院B:公安机关C:人民法院
10、D:某市纪检委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属一般常识,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10、单选题关于假释,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11、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11、单选题贾某骑摩托车违章
12、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贺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A:过失杀人罪B:过失致人重伤罪C:交通肇事罪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件。12、单选题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一A:管制IB:拘役C:刑事拘留D:有期徒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
13、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13、单选题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
14、属于正当防卫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乙对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一一不法
15、侵害正在进行。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14、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贪污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