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2023.docx
《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202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2023.docx(2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数据要素资源高效流通使用,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数字技术创新等相关活动。本办法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第三条发展数字经济应当坚持数据赋能、突出优势、市场主导、包容审慎,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协同、开放、
2、安全发展。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加强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统一领导,健全数字经济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彳各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发展政策,支持开展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数据要素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工程和项目实施等。省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产
3、业数字化转型等。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省人民政府统计部门负责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数字经济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省人民政府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数据管理,组织协调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及安全管理等工作。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相关监督管理等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有关工作。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落实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4、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发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际协商合作机制作用,促进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数据标准统一规范、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数字技术协同创新等。鼓励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省区域发展布局,力口强数字经济跨区域合作和政策协调,共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支持举办数字经济领域的交流活动,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交流。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宣传,开展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I,提升公民数字素养。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
5、主体参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数据开发利用保护等活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新型智库等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培养、创业孵化、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产权交易等服务。第二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布局,统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推动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集约利用。第十条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市政、交通、电力、燃气、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应当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与数字基础设施相关规
6、划相互协调和衔接。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和高速固定宽带网络,推进城乡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T本化,提升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推动网络基础设施与公路、铁路、城市轨道、桥梁、隧道、电力、地下综合管廊、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公共机构以及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当支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开放建筑物、绿地、杆塔等资源,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泛在互联、智能感知的物联网,推进基础设施、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感知系统的建设应用、
7、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数据、科学技术、经济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以及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国T本化大数据中心总体布局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通用数据中心、超级计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布局,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底层技术平台、算法平台、开源平台等基础平台,建立通用技术能力支撑体系。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既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支持数据中心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支持数据中心集群配套可再生能源电站。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工业、农业、能源、水利、城建、医疗、教育、文旅等重点行业融合基
8、础设施建设,对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数据感知、边缘计算和智能分析能力。第三章数字产业化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数字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地区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围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通过延伸创新链、完善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安全、培育产业集群等方式,促进产业协同和供应保障,提高数字产业整体竞争力。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培育等方式,重点发展下列数字产业集群:(-)光电子信息;(二)集成电路;(三)新型显示;(四)智能终端;(五)信息通信;(六)软件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北省 数字 经济 促进 办法 2023